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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利弊分析!
来源:中国政府网、住建部网站、施工企业管理杂志社    时间:2017-10-16 09:47:53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目前,国内工程项目承发包的主流方式是,设计--招标--施工(Design--Bid--Build)模式,简称DBB模式。

  2017年9月,住建部发函,同意陕西省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截至目前,全国有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

  2014年

  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意浙江省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同年11月,浙江省住建厅印发《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

  2016年

  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意吉林、福建、湖南、广西、四川、上海、重庆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

  2017年8月

  贵州省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18家建企成为贵州第一批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

  2017年9月

  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意陕西省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

  近2年来,国务院、住建部下发多个文件,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

  2017年5月,住建部发文,要求各地住建部门,每季度末准时报送“推广工程总承包,实行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和项目落地情况”等内容

  2017年2月,国务院在《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中要求“加快推进工程总承包”,并明确“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直接发包总承包合同中涵盖的其他专业业务”。

  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在《2017年工作要点》中,将“加快推进工程总承包”作为“深化建筑业重点环节改革”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6年8月,住建部印发《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第十五章第二款写到: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促进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

  2016年5月,住建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

  正是“市场需求+政策助力”,推动了工程总承包的形成与变迁。

  工程总承包方式及利弊分析

  (一)常见的工程总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方式有: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LSTK)、设计建造工程总承包(DB)、设计采购总承包(EP)、采购施工总承包(PC)。不同的承包方式,参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同环节。

  表1 不同总承包模式所承担的工作内容

工程总承包方式及利弊分析

  (二)工程总承包方式的优点

  对于业主而言,若采用EPC、LSTK以及DB模式,业主只需和一个工程总承包商签订合同,若采用EP、PC模式,则业主也只需要和两个承包商签订合同,承包商数量少,而且合同关系简单,业主只需负责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管理和控制,减少了协调的时间和费用;

  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方式,工程质量事故责任明确,一旦有不良事故发生,可减少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纠纷;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总价合同,基本上不用再支付索赔及追加项目费用,项目的最终价格和要求的工期具有更大程度的确定性。

  对于承包商而言,业主介入项目的程度比较浅,总承包商活动的机会比较多、空间比较大,有利于调动总包商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总承包商的主观能动性;

  总承包商负责项目的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有利于保证工程建设各环节的连续性,减少责任盲区,有利于控制项目进度和施工成本,保证业主既定的项目总目标的实现。

  (三)工程总承包方式的缺点

  业主主要通过总承包合同对承包商进行监管,对工程实施过程参与程度较低,整体控制力度也随之降低,因此业主选择的工程总承包商的能力直接决定了项目的质量;承包商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中承担了更多的项目风险,若总承包商在项目管理、项目履约等方面管理不当,则可能会带来较大的亏损。

关键词: 工程总承包 政策 利弊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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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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