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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简化行业资质标准,防止证书挂靠”,住建部最新回复是这样的!
来源:中国政府网    时间:2017-10-23 11:31:11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住房城乡建设部回复:我部赞同简化企业资质标准,完善资质管理的建议。当前,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确实存在资质要求过于复杂、人员资格证书挂靠的情形。

  二、对四类人员的影响与建议

  挂证是一种非法行为,是建筑业一种在特定环境下产生的乱象,一直被政府部门列为打击的重点对象,本次《通知》的出台可谓釜底抽薪,让挂证于企业失去了生存的土壤,对项目挂证必将严管,进行重点打击和整治,同时住建部“四库一平台”的完善和人社部的“社保全国联网”,项目挂证也将难上加难,而且风险极大。

  目前建筑市场中存在四类人:有证的业内人士、无证的业内人士、有证的非业内人士、无证的非业内人士,《通知》出台后,对这四类人,我们的建议如下。

  1、有建造师证书的业内人士

  香饽饽!这类人士将是绝对的香饽饽!《通知》也强调:重点加强对项目经理是否持注册建造师证书上岗、在岗执业履职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和注册建造师进行严厉处罚。在各级主管部门的严管之下,目前建筑市场中“无证的业内人士”、“有证的非业内人士(挂证)”在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的情况必将大量缩减,项目上将出现对拥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又真正干工程的项目经理大量需求。水涨船高,相信这类项目经理的收入也必将看涨,“钱”途一片光明!

  2、无建造师证书的业内人士

  未来在工程行业没建造师证书,真的不太好混了,目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部令第153号),要求: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而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未取得注册证书的,不得担任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正常情况下,未来没有取得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就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了。

  这类人士,建议还是要想尽办法、抽出时间取得建造师证书,这样的话,身价会立即获得提升。

  3、有证的非业内人士

  现在已有建造师证书且纯粹为了挂证的同仁,要清楚项目风险大,而且现在实行的是项目终身负责制,挂证务必谨慎,项目一旦发生事故,项目经理可能面临刑罚、坐牢。

  建议不挂为好,不要图小利而失去个人未来,尤其是政府、国企上班的人员!

  4、无证的非业内人士

  纯粹为了挂证而考建造师的,建议不要考了,把精力花到其他地方去,否则得不偿失。

  三、对施工企业的影响

  首先,非最低资质的企业,如二级、一级和特级资质企业,因不需要建造师等人员的费用,像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仅人员挂证成本会直接节省上百万。

  其次,项目部用人成本,可能会出现先降低后走高的趋势,降低是因为证书供给量会增加,项目挂证的情况从客观角度来说或将还会存在一段时间,所以挂项目证书价格会在短时间内走低,降低企业一部分支出。若主管部门监管力度加大,再加上2017年底全国社保联网,项目挂证也必将走上末路,若一个项目一个证,每个项目真正持证上岗且履职到位,持证项目经理必然紧缺,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用人成本也必将提高。

  第三,《通知》中提高了资质标准中关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二级的企业工程业绩的要求,同时,业绩都将来自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从一定程度也将增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二级资质的申请难度。

  第四,增加人才储备,是当务之急,尽可能多地动员职工去考证,尽可能吸引有证的真正项目经理,未来企业之间的竞争,说到底就是人才之争!尽早布局,抢占人才高地,建筑业市场化竞争大幕伴随226号文的颁布,已正式开启!

  总的来说,挂证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还会存在一段时间,但随着主管部门的严管和2017年社保系统的全国联网,挂证基本上将失去生存空间,建筑市场必将“人证合一”。

关键词: 建筑装饰 简化 资质标准 证书挂靠 住建部 最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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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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