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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2017年工作要点》划定:注册建造师等取消指标考核
来源:中装新网整合    时间:2017-04-21 09:15:39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即将修订,2017资质申报重点考核下面这两点。

  去年10月,住建部226号文引发的“大地震”余波未尽。近日,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在《2017年工作要点》中,提出要修订施工企业资质标准,简化资质考核条件,重点考核企业信誉和业绩。

  修订资质标准,怎么修?修什么?简化资质考核条件,简化什么?重点考核什么?透过对资质标准的修改思路,或许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资质考核指标

  1、去年取消了建造师等人员指标考核

  2016年10月,住建部下发《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2、强化业绩考核

  针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先是大幅度提高一级、二级资质企业的工程业绩要求。以一级资质为例:

  修改前: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2万-3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修改后: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同时提出,“对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企业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这将使得在资质申请中,业绩造假的情况基本被杜绝。

  3、2017年要重点考核“企业信誉”(新增)

  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较少涉及对企业信誉的要求,仅在特级资质企业的资信考核中,有银行授信额度、上缴税额的要求。

  从2017年开始,“企业信誉”将是资质考核的重点之一,或许也是资质标准修订的方向之一。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在《2017年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

  信誉!信用!诚信!这三个词,或许将成为2017建筑业年终盘点的主角。

  围绕“信用”,放大招

  针对“信用”,今年住建部要重拳出击了!

  1、试点开展对信用良好、能够提供全额担保的企业,取消承揽业务范围资质限制。

  2、完善“四库一平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及时公开企业和人员的信用记录。

  3、加大对企业取得资质后的动态核查力度,特别是对不符合资质条件企业承揽项目的重点核查,严格依法查处不合格企业和人员,强化市场清出管理。

  4、修订建造师管理规定,强化执业监督,落实执业责任。

  5、修订出台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加大对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打击力度。

  6、建立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来源:搜狐)

    附:《2017年工作要点》

  日前,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和建筑节能与科技司相继发布了2017年工作要点。今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将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着力构建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则重点抓好提升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水平、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动重大科技创新以及应对气候变化、务实推进智慧城建等工作。

  五大方面构建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2017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和拓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组织开展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强化质量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参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的质量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全面实行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竣工后永久性标牌、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等制度。组织开展全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督促质量责任落实。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

  健全质量监督机制。强化政府监管,加大抽查抽测力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强化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监督队伍建设,保障监督工作经费,开展对监督机构人员配置和经费保障情况的督查。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缓解监督力量不足问题。开展监理单位向政府报告质量监理情况的试点,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质量控制中的作用。

  推进质量管理标准化。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和评价体系,推进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督促各方主体健全质量管控机制。开展标准化示范活动,推行样板引路制度。制定并推广应用简洁、适用、易执行的岗位标准化手册,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

  夯实质量监管工作基础。加快修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标准,规范质量检测行为。继续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推进工程质量保险工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工程质量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关键词: 建筑 住建部 注册建造师 资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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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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