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风险及其应对措施
运营风险,主要表现在内部的诚信、道德、内部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
1.工程承揽作为建筑企业风险管理工作的重点,需要从合同签定的前、中、后期进行管理。
(1)信息收集阶段、跟踪阶段、投标阶段以及合同签订阶段按《承包合同评审办法》执行。
(2)合同履行阶段。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分别交由建筑企业档案室、建筑企业市场营销部、分子公司档案管理部门或经营承揽部门、合同执行单位保存。
2.承揽合同洽谈时,应注意工期延误违约金、质量奖项违约金是否超出合理范围或可承受范围。
3.重视安全防护工作,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安全检查等方式,做到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严防纯粹风险,从工作环境、平面布局、运输路线、施工工序、施工机具、设备、危险性较大设备和高处作业设备、特殊装置、设备、有害作业部位、各种设施、消防、劳动组织生理、心理因素以及人机工程学因素等方面进行辨识和控制,且在分供商进场前必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4.建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或措施。
5.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管和指导,项目经理部对工程的质量负责。
6.承揽合同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索赔管理,识别索赔事项、获取索赔证据。
7.加强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弥补专业人才的缺失。
8.加强图纸、文书、信函、表格等资料的管理,避免因资料证据不全所造成的损失。
法律风险及其应对措施
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国内外政治变化、政策法规的调整、合同的履行、环保、企业环境、法律纠纷、知识产权、劳动关系等方面。
1.建筑企业的印章使用应符合程序规定,防止误用、盗用公司名章引致的法律责任和损失。
2.定期统计建筑企业是否有专利使用,是否有侵权行为。
3.对技术复杂、规模较大的工程,技术质量部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成熟的工艺,先进的设备和施工方法。
4.对规模较大、风险较大的工程尽量派遣最得力的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等,组成精干的项目管理小组。
5.对规模较大、风险较大的工程,在技术力量、机械装备、材料供应、资金供应、劳务安排等方面予以特殊对待,全力保证合同实施及履行。
6.工程保险是转移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项目经理部应充分了解保险的风险范围、保险金计算、赔偿方法、程序、赔偿额等详细情况,以做出正确的保险决策。
7.借助外部律师资源。鉴于社会律师群体庞大,有着不同渠道的社会资源和不同方面的专业优势,可以在充分利用自身资源的同时与外部律师队伍形成优势互补,通过内外部法律工作人员的共同学习和交流实践活动,使建筑企业的法律事务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8.积极启动司法程序,以仲裁、诉讼、抵押、财产保全等方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避免或减少国有资产流失,具体按《法律事务管理办法》、《诉讼奖惩办法》、《法律文书管理办法》及《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执行。
建筑企业风险组织管理体系
建筑企业组织体系共分5级:
1.第一级为建筑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2.第二级为建筑企业各分管领导。
3.第三级为建筑企业总经理助理、三总师副职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包括:行政办公室、企业管理部、信息管理部、市场营销部、工程经济部、法规风险部、工程管理部、技术质量部、安全环保部、人力资源部、财务资金部、审计监察部、党委工作部、工会工作部)。
4.第四级为建筑企业各分子公司领导及各相关职能部门。
5.第五级为建筑企业各分子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及各相关业务部门。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046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