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我们可以推断,清理保证金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的事情。不过,从上文中大家可以看到,保证金虽然给建筑业带来了许多的麻烦与隐患,但是的确也是一个对建筑企业颇有制约效果的手段,要是清理了保证金,建筑企业会不会也因此失去约束呢?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易军针对这个问题作出过回答,在保证金取消之后,将通过银行保函制度来替代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引进第三方金融机构,对业主和施工企业进行约束。并提到这是一种国际惯例。
银行保函(Banker's Letter of Guarantee,简称L/G)是指银行应委托人的申请而开立的有担保性质的书面承诺文件,一旦委托人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的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约定义务时,由银行履行担保责任。
虽然说银行保函制度是国际惯例,有银行作为担保的确有积极意义,但是这一制度在引进中国实施的路上会遇到哪些困难与阻力,尚且还是未知数。
再者,引进银行保函制度这一条是在《通知》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这一方案中,所以说即使是进行银行保函,也是在全面清理保证金之后,即使有别的保证金缴纳方式,保证金的缴纳数额也是减小了不少。也许保证金的额度与约束企业的强度不是正比,但是并不能否认他们之间有一定联系。
当然,这一决策不管怎么说都是具有先进意义的。毕竟,在引入银行保函制度,建筑企业更多的是建立一种信用体系。信用与保证金之间是没有办法划入等号的,也许在短期内可能会觉得保证金比较实用,但是一个建筑企业要长久的发展下去,更重要的还是建立良好的信用。
综上所述,国务院这次的工程建设保证金的规范行为,是对建筑企业转型升级的一次有力的推动。将建筑企业被动的保证金约束模式,转变为建筑企业自律建立良好信用的模式,从而谋求企业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