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资讯 > 要闻 > 行业要闻 > 正文
住建部简化资质申报材料,资质申报不再提供资质证书、社保证明等
来源:住建部网站    时间:2018-10-19 09:14:34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10月18日,住建部网站发布《关于简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8年10月8日起,企业在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

  1、升级、延续、变更:不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和注册证书。

  由资质许可机关,根据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相关数据自行核查比对。

  2、新申请、升级、延续、变更:不需提供人员社保证明材料。

  由资质申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人员社保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

  第十四条 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二)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章程复印件;

  (四)企业资产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企业主要人员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装备的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复印件;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3、信息共享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共享等手段核实企业申报人员的真实性,加强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动态监管。


关键词: 简化 资质 申报 建筑企业
分享到:
[责任编辑:刘娜静]
免责声明:本站除了于正文特别标明中装新网原创稿件的内容,其他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互联网,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全部或者部分文字、图片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站所发布图片或文字内容若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工作人员予以解决。QQ:2853295619 手机:13520858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