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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建筑业改革发展意见 鼓励新建商品房带装修
来源:华夏经纬网    时间:2018-04-25 09:11:07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一位业内人士称,“全面推行一体化装修技术”是深化房屋建筑建造方式的改革与创新,实现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

    23日,记者从湖北省住建厅获悉,湖北省人民政府网近日公开了《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二十条意见》推进全省建筑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0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突破18500亿元,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按照意见,湖北省将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政府投资新建项目和国有投资新建项目应带头采用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全部采用工程总承包,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新建项目和PPP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到2020年,武汉市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占比30%以上,到2025年达到50%以上。

    意见指出,将加快推动建立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监督管理等体系,完善全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布局规划,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比例和住宅全装修实施范围。从2018年10月1日起,全省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满足装配式建筑技术条件的,50%以上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各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中,全面推行一体化装修技术。装配式建筑优先纳入“鲁班奖”等培育计划,符合装配式建筑而未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一般不纳入评奖范围。

    新建商品住宅全面推行一体化装修技术是否意味着以后新建住宅没有“毛坯房”了?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推行一体化装修技术,主要是指装修技术路线,即室内装修材料用工厂化方式生产,装配化施工,走集约化发展道路,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要求。推行建造新技术并不意味着就没有毛坯房,这是两个概念。

    一位业内人士称,“全面推行一体化装修技术”是深化房屋建筑建造方式的改革与创新,实现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在新建商品住宅中,宜率先在装配式商住中推行一体化装修技术。”

    另外,意见提出,将深化工程结算制度改革,任何建设单位不得以审计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不得以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未完成竣工结算的项目,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和产权登记,对有拖欠工程款行为的建设单位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积极推行工程价款过程结算,2018年10月1日起,建设周期超过2年以上的项目,应按照经验收合格的分部工程,同步完成进行过程结算;2020年开始,所有工程项目实行工程价款按分部工程过程结算。(记者严珏)

 

关键词: 湖北 建筑业 改革 商品房 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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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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