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建筑行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方案 (征求意见稿)》公布。
总体目标
通过3至5年持续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坚持顶层设计和切实管用相结合,长远谋划和即时见效相结合,按照“宽审批、严监管和强服务”的总体思路,以需求为导向,全面推进该市建筑行业“放管服”改革和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努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建筑行业审批体系,使市场主体获得感持续增加,实现该市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全国最优,国际领先的改革目标。
主要包括:
一是建立“互联网+”全电子政务大厅。工程项目、建筑材料、企业资质和人员注册审批或备案全部实现网上在线办理,实现“零”资料、“零”窗口的新办事模式,实现承诺办理时间比法定办理时间缩短2/3。
二是建立综合线上线下的咨询服务平台。将现行行政服务办事大厅改为提供业务咨询,在线办理咨询,数字证书、保险、银行等配套综合配套线下服务场所,实现建筑建材业管理全业务一站式线上线下综合咨询和服务。
三是建立“大数据+”智能化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利于跨部门等多源数据,建立信息链分析和追溯机制,实现对市场主体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的联动预警预防机制和联合评价惩戒机制,极大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
近期目标
按照总体目标、分步实施的原则,至2018年年底,推动实现“四个一批”,即
取消简化一批行政许可事项;
推行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实现告知承诺;
实现一批行政许可事项从事前审核转向事中事后监管;
提升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咨询服务水平,建立综合咨询服务平台。
实现承诺办理时间比法定办理时间缩短1/2,共计29工作日,行政审批效率和企业获得感显著提升。
近期改革举措
减环节
1、取消4项审批事项
取消“采用国外技术规范备案”和“业主自行招标资格审查”2项长期无申请、无必要的审批事项。
取消从事土石方、混凝土预制构件、电梯安装、金属门窗、预应力、无损检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和爆破施工等八类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行政审批事项。(已发文实施)
取消装修、修缮和维护工程(不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竣工验收备案,改为竣工验收信息报送。
2、精简3项审批前置环节
取消企业资质审批前的专家评审环节,办理时间缩短7个工作日。
取消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证审批前置的第三方“企业安全生产体系评价”事项,改为企业告知承诺,审批时间缩短20工作日;取消建筑业企业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机构初审,审批时间缩短5个工作日。
取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前的现场安全质量措施审核,改为告知承诺和施工许可证核发后的事后监管,审批时间缩短10个工作日。
转方式
1、推行4项告知承诺制
企业资质审批环节,可以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在网上申请。
工程报建环节,可以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外网上办理。
工程招投标环节,可以通过告知承诺提前办理。
采用建筑师负责制的项目,施工图审查采用告知承诺。
2、推行3项审批事项改为告知性备案
合同信息报送改为告知性备案。取消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合同登记手续,合同信息报送全面采用合同双方自主签订合同后网上信息报送,将该审批事项列入事后告知性备案。
工程招投标书面情况备案改为告知性备案。新招投标办法实施后,工程招投标书面情况备案已改为事后备案,将该审批事项改为告知性备案。
《施工图审查备案证书》备案改为告知性备案。审查机构完成施工图审查并核发《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后,进行网上告知性备案。(已发文实施)
3、推行2项网上在线办理或审批
(1)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网上电子化审批
按照企业资质电子化审批的方式,安全生产许可证实行电子化审批和电子证书。
无违规行为纳入绿色通道的建筑业企业,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采用网上简易延期换证,缩短审批时间15个工作日。
(2)规模以下装修工程施工许可网上在线办理
工程总投资1000万及以下的,且不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企业投资的装修、修缮工程(历史和文物建筑除外),通过告知承诺方式网上在线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取得电子施工许可证。
强监管
建立批中批后监管制度和平台
强化执法检查
健全行业诚信体系
重服务
完善信息服务
精简申请材料和结果文书
推行标准化窗口办事服务
推行综合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