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一些省份在“保证金再见”方面,已作出尝试。
以下列举部分:
云南首单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投入运行
今年3月份,太平洋产险签下云南省首单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保险。太平洋产险云南分公司作为首席保险公司,牵头其他5家保险公司组成保险联合体,在云南全省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综合保险业务。
广西推行建设工程保证保险
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政管办、广西保监局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建筑业企业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广西各地完善建设工程担保制度,通过鼓励和带动建筑业企业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在减轻企业缴纳保证金负担的同时,进一步遏制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违约行为,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海南即将在建设保证领域引入保险制代替保证金缴纳
海南省住建厅近日在官方网站公布了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意见稿,即将在全省建设保证领域引入保险机制,以保险合同或保险单替代保证金缴纳,可缓解建筑企业成本压力,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
山东支持参建各方以保险、担保方式降低运营成本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7〕19号文件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支持参建各方以保险、担保方式降低运营成本。
2016年,山东省建筑业企业缴纳各类保证金384亿元,今年上半年缴纳了236亿元。山东已与部分保险和担保机构进行了初步协商,基准费率根据企业的资质、信用情况,约为保险或担保金额的1-1.5%,实行保险和担保制度与企业缴纳保证金相比,可为企业减少约98%以上的流动资金占用成本。
素材来源:发改委网站、住建部网站、工程智库、建筑时报、捷浩工程保函、江淮时报(原标题:太平洋保险签下云南首单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保险)、 海南日报 、新华网、鲁网(范金鑫)、建筑经济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