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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保证金迎来大变革,这些不容错过!
来源:互联网综合    时间:2017-09-20 16:17:37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为了规范融资担保公司的行为,防范风险,2017年8月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683号,公布《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目前,一些省份在“保证金再见”方面,已作出尝试。

  以下列举部分:

  云南首单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投入运行

  今年3月份,太平洋产险签下云南省首单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保险。太平洋产险云南分公司作为首席保险公司,牵头其他5家保险公司组成保险联合体,在云南全省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综合保险业务。

  广西推行建设工程保证保险

  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政管办、广西保监局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建筑业企业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广西各地完善建设工程担保制度,通过鼓励和带动建筑业企业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在减轻企业缴纳保证金负担的同时,进一步遏制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违约行为,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海南即将在建设保证领域引入保险制代替保证金缴纳

  海南省住建厅近日在官方网站公布了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意见稿,即将在全省建设保证领域引入保险机制,以保险合同或保险单替代保证金缴纳,可缓解建筑企业成本压力,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

  山东支持参建各方以保险、担保方式降低运营成本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7〕19号文件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支持参建各方以保险、担保方式降低运营成本。

  2016年,山东省建筑业企业缴纳各类保证金384亿元,今年上半年缴纳了236亿元。山东已与部分保险和担保机构进行了初步协商,基准费率根据企业的资质、信用情况,约为保险或担保金额的1-1.5%,实行保险和担保制度与企业缴纳保证金相比,可为企业减少约98%以上的流动资金占用成本。

  素材来源:发改委网站、住建部网站、工程智库、建筑时报、捷浩工程保函、江淮时报(原标题:太平洋保险签下云南首单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保险)、 海南日报 、新华网、鲁网(范金鑫)、建筑经济与管理

关键词: 工程 保证金 变革 建筑 建设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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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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