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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装修服务有争议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
来源:天津日报    时间:2016-02-25 09:27:35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日前,天津市消协“诚信服务单位”系列消费体察活动第一站走进了居然之家珠江友谊店。市消协提示消费者,根据“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家居行业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虽然其发展已步入轨道,但一些“陷阱、猫腻”行为一直为消费者所诟病。为贴近消费者需求,日前,天津市消协“诚信服务单位”系列消费体察活动第一站走进了居然之家珠江友谊店。市消协提示消费者,根据“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市消协提示消费者,选择家居服务时,要以书面形式明确商家承诺,在购买时要让商家对家居建材的材质一一明示,将用料、工艺等明确写在合同或票据上;分清“定金”和“订金”概念,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家不履行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要特别注重售后服务,做出相应约定;同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对于经营者作出的承诺可以通过拍照或录像的方式保留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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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笃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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