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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方案征集落选该不该付补偿费
   时间:2015-06-05 14:25:56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3个中标标的逾3000万的工程被10余名水利公司代表私下投标,参与串标的人员共收取补偿费 360万。11月7日,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水利工程串通投标案,其中一名涉案者郑某出庭受审。

   受托参与“中国智造e谷(天津)”项目设计方案和竞选活动的上海魅日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魅日公司),持代理商上海现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送的电子邮件中许诺,起诉法院要求地处北方的智造(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造公司),要求支付设计落选方案征集补偿费20万元。近日,上海静安法院判决由智造公司支付魅日公司方案征集补偿费20万元。

  2010年8月,智造(天津)公司经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登记成立,投资人为智造(中国)公司。同年9月10日,智造公司就“中国智造.e谷(天津),总体规划方案及地块内的重要单体的概念性建筑方案设计”,向魅日公司等单位发出《方案征集邀请函》,并且发放方案征集文件。《方案征集邀请函》告知,智造公司委托上海现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工程咨询公司)组织方案的征集;方案成果递交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上午十时,地点在上海市石门二路258号二楼会议室。方案征集文件由《方案征集邀请函》、《应征单位须知》和《方案设计任务书》组成。《应征单位须知》告知了工程概况、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设计要求、方案中期回报的目的、方案征集成果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等,规定应征方案的中选由建筑单位和方案征集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将评出2家单位为中选候选人,其余3家将各获得方案征集补偿费50万元。未递送应征成果文件或递送的应征成果文件不满足任务书要求的,方案征集单位不支付补偿费。

  2010年10月19日,魅日公司提交了中期设计成果。同年11月5日,又提交了最终设计资料。2010年11月26日,现代工程咨询公司发送电子邮件通知魅日公司,设计方案在此次设计竞赛中排名最后,经专家和客户评审认为魅日公司的设计文件,并没有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所以智造公司坚持只支付20万元作为补偿。

  2010年12月8日,智造公司和现代工程咨询公司向魅日公司发出《未入围通知书》告知:经评审专家认为魅日公司所提交的最终成果,不符合设计任务书中应提交的主要设计成果明细要求,而且最终成果中,各地块指标亦不符合设计要求。声称根据设计方案征集文件的规定,方案征集单位不支付补偿费。但鉴于魅日公司对项目已经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故酌情考虑支付方案征集补偿费20万元。请魅日公司在收到通知书后二周内,回函并由经办人至智造公司领取设计补偿费。智造公司在收到相关材料后二周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设计方案征集补偿费。12月10日,现代工程咨询公司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未入围通知书》发送给了魅日公司。

  2011年7月4日,魅日公司起诉到法院称,在2010年9月智造公司委托现代工程咨询公司向包括魅日公司在内的5家设计单位,发出《方案征集邀请函》和《概念性方案征集设计任务书》,邀请参与“中国智造e谷(天津)项目”的设计方案征集和竞选活动。公司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按时提交了设计成果,智造公司通过代理公司发送电子邮件告知报送的方案未中选,但是愿意支付设计方案征集补偿费20万元。之后,智造公司分别于2011年4月12日、14日发电子邮件给魅日公司同意支付补偿费 20万元,并且确认了魅日公司所开发票的付款单位名称、内容及寄交地址和收件人,但事后智造公司却未付款,遂请求法院判令智造公司支付设计方案征集补偿费 20万元。

  法庭上智造公司辩称,不同意魅日公司的诉请,认为首先魅日公司未按设计方案征集文件的规定,按时提交中期及最终设计成果,其次设计成果明显偏离设计要求,根据方案征集文件规定,不愿支付补偿费。强调自己是智造(中国)有限公司,而不是智造(天津)有限公司。

  涉案争议的焦点,是智造公司是否应当支付魅日公司设计方案征集补偿费?法院认为,本案属招标投标买卖合同,智造公司作为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向魅日公司发出投标邀请,且在招标邀请书中智造公司明确委托现代工程咨询公司办理招标事宜。因此现代工程咨询公司作为智造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投标过程中的行为可视作是智造公司的行为。在该公司给魅日公司的电子邮件及《未入围通知书》上,明确表述为根据设计方案征集文件的规定,智造公司不支付补偿费,但酌情支付方案征集补偿费20万元,并要求魅日公司至智造(天津)公司领取设计补偿费。智造(天津)在《未入围通知书》上署名。尽管智造(天津)公司,与智造(中国) 公司是两个独立的企业法人。但鉴于智造(中国)公司是智造(天津)公司的投资公司,两家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魅日公司就此理解为应由智造(中国)公司支付其方案征集补偿费20万元并无错误。而智造公司表示未授权现代工程咨询公司对魅日公司予以补偿,这是智造公司与招标代理机构之间的委托纠纷,应另行主张处理,遂法院作出了智造公司败诉的一审判决。

关键词: 补偿费 方案征集 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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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姚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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