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发展指标
明确城市政府为责任主体
《规划》明确,城市人民政府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负责制定投融资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建立滚动项目库;
加快对落实项目的可研、立项、初步设计、土地、环评等必要前期准备和审批工作。
打破区域壁垒
1、推动建立市政基础设施全国统一大市场,各地要开放市场,打破地域垄断;
2、鼓励省域选择并支持若干家实力较强的省内外专业企业,采用并购、重组等方式,通过有效打包整合提升收益能力,提高投资效益,提高产业集中度;
3、打破以项目为单位的分散运营模式,实行规模化经营。
鼓励PPP模式
《通知》指出: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可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竞争择优选择社会资本合作伙伴。
通过合同管理、绩效考核、按效付费,实现全产业链和项目全生命周期的PPP合作,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和服务;
提高市政公用领域的投资效率和服务质量,积极开展特许经营权、收费权、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等担保创新类贷款业务;
拓宽PPP项目的融资渠道,推进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PPP项目资金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