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海绵城市建设工程
通过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与绿地、雨水蓄排与净化利用等设施建设,使满足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城市建成区达到1.1万平方公里。建立海绵城市监测评估技术评价体系。
规划任务:
1、推进海绵型道路与广场建设;
2、推行道路与广场雨水的收集、净化和利用,减轻对市政排水系统的压力;
3、扩大使用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等透水铺装。
七、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
建设城市雨水管道11.24万公里、大型雨水管廊/ 箱涵0.99万公里,机排泵站建设总规模2.87万立方米/ 秒,调蓄设施总容积2.37 亿立方米,行泄通道整治与建设总长1.74万公里,临时( 应急) 排水装备总规模2996立方米/ 秒。
规划任务:
1、对城市易涝点的雨水口和排水管渠进行改造;
2、建设雨水滞渗、收集利用等削峰调蓄设施;
3、增加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植草沟;
4、对道路、停车场和广场进行透水性改造;
5、充分利用绿地、广场、立交桥区空间建设雨水调蓄设施,配套建设雨水泵站自动控制系统和遥测遥控及预警预报系统。
八、 燃气供热设施建设工程
改造分散采暖燃煤小锅炉热源总供热能力1.05万兆瓦;改造供热一次网老旧管网3.0万公里,供热二次网2.0万公里;改造市政燃气管网3.1万公里,庭院燃气设施3.0万公里。
新建集中供热热源供热能力17.1万兆瓦,与之配套的新建集中供热管网4.1万公里。新建燃气管道13.7万公里,新建燃气、供热系统监控平台555座。
在200个设市城市、县城实施道路照明节能改造。
规划任务:
1、加快新建供热管网工程建设力度;
2、加强供热、燃气系统监控能力建设;
3、加大供热系统老旧基础设施改造力度;
4、对供热二次网系统和用户户内系统中使用年限超过15年、材质落后并存在漏损隐患的管网与设施进行改造。
九、城市垃圾收运处理工程
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模50.97万吨/日,新增转运设施规模31.59万吨/日,新增市容环卫车辆9.27万辆。
新增餐厨垃圾处理能力3.44万吨/日,新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108.29万吨/日,新增建筑垃圾消纳能力97.46万吨/ 日。
规划任务:
1、加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与控制;
2、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设施及消纳设施建设;
3、鼓励建筑垃圾回用于道路及海绵设施建设。
十、园林绿地增量提质工程
新建城市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和游园等各类公园绿地面积16万公顷,提质改造现存公园绿地23万公顷。
新增绿道2万公里,新增郊野公园5万公顷,新增城市绿廊10万公顷。
规划任务:
1、鼓励老旧社区附属绿地改造升级;
2、推进绿道建设、构建城乡绿道网络体系;
3、推进环城绿带、生态廊道、大型防护绿地等各类结构性绿带绿廊绿楔建设。
十一、城市生态修复工程
对破损山体、城市废弃地开展生态修复,共计4万公顷。新增屋顶绿化总面积不低于1500公顷,垂直绿化投影总长度不少3000公里。
规划任务:
1、修复城市自然生态系统;
2、有计划有步骤地修复被破坏的山体、水体、湿地、植被;
3、推进城市废弃地修复和再利用;
4、治理污染土地。
十二、市政设施智慧建设工程
在全国656个城市全面开展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调查,开展市政基础设施信息化、智慧化建设与改造,建立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库,依托已有基础,建设完善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监管平台。
规划任务:
1、建立道路设施与通行主体之间信息交互机制;
2、发展智慧管网,实现城市地下空间、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管网管理信息化和运行智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