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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一建注册、特级、一级资质申请将不需省级主管部门初审!
来源:住建部    时间:2016-10-11 09:35:07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对于施工行业来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内容的修改应尤其值得关注,根据修改内容与原文件的对比,将关键信息整理如下:

  国庆长假的前一天9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过官网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11个部门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

  对于施工行业来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内容的修改应尤其值得关注,根据修改内容与原文件的对比,将关键信息整理如下:

  一、《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3号)

  1、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初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不再提出初审意见,负责申请材料的收集并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明确补齐材料时间: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作出决定时间缩短:由40天缩短为30天,涉及国务院其他部门的则由50天缩短为40天。

  4、增加公告时限: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公告审批结果。

住建部:一建注册、特级、一级资质申请将不需省级主管部门初审!

住建部:一建注册、特级、一级资质申请将不需省级主管部门初审!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

  1、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初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不再提出初审意见,负责申请材料的收集并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原文件中“其中,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可以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向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内容被删除,这或将意味着央企如地方企业一样须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3、资质审查时间:由原来的90天缩短为40天(除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资质)。

  4、明确补齐材料时间: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住建部:一建注册、特级、一级资质申请将不需省级主管部门初审!

  注:第九条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关键词: 建造师 资质 审核部门 住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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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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