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公告速递
1. 公司公告
建筑行业
i. 基建工程
中国中铁:近期中标16项工程,合计2,80.9亿元,约占2011年营业收入的6.11%
近日,本公司中标或签约以下重大工程:
一、本公司与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成都地铁3号线投融资建设项目合同》,约定由本公司作为成都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投融资建设项目的承办人,以“投融资+设计施工总承包+回报”方式负责完成经正式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所包含的建安工程、机电设备购置及安装集成(除车辆、牵引与制动、AFC、信号、外电接入、车辆段工艺设备及供电车间检修设备等)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本项目合同价款包括工程价款及投融资回报,其中工程价款暂定为人民币690,000万元,项目投融资回报根据工程投融资额、资金占用时间和投融资回报率确定。
二、本公司与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天府新区“三纵一横”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天府大道南延线市政道路工程(A标段)投融资建设合同》,约定由本公司作为天府新区“三纵一横”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天府大道南延线市政道路工程(A标段)的投融资建设人,采用投融资+施工总承包的模式建设本项目。本项目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438,000万元,预计工期19个月。
三、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二院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委内瑞拉FMO二线铁路项目,中标价5.5亿美元,约折合人民币347,600万元,工期48个月。
四、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中标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武汉局管段)站前工程NXZQ-1标和站前工程NXPJ标,中标价合计人民币178,339万元,工期均为1279日历天。
五、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新建南宁至黎塘铁路南宁东站站房及相关工程,中标价人民币172,320万元,工期30个月。
六、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西安局管段)站前工程NXZQ-2标,中标价人民币167,911万元,工期自2012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七、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大板至林东段和林东至查布嘎段站前工程2标,中标价人民币142,244万元。
八、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郑州局管段)施工总价承包NX5标,中标价约人民币100,000万元,工期1277日历天。
九、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西宁市水井巷中央商务区项目一期工程,中标价人民币85,100万元,工期777日历天。
十、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斐济DREKETI-NABOUWALU路道路升级改造项目,中标价斐济币228,699,294.80(不含税价),折合人民币83,704万元,工期30个月。
十一、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南苏丹共和国纳达普-朱巴-伦拜克道路升级工程(Nadapal-Kapoeta-Torit-Juba-Terekeka-Ramcial-Yirol-Rumbek)第二合同段,中标价130,781,213.81美元,折合人民币82,493万元,计划工期12个月。
十二、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东乌至包西铁路联络线鄂尔多斯至桃林段站前工程DWBXSG-1标段,中标价人民币80,285万元,工期519日历天。
十三、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沈阳市浑南新区现代有轨电车一期工程线路路基、车站、轨道及奥体中心地下停车场工程项目三标段5号路基、车站及轨道工程,中标价人民币67,776万元。
十四、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中铁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土建施工 D4-TA01 标段,中标价人民币66,118万元,工期自2012年6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
十五、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三门峡至浙川高速公路西坪至寺湾(豫鄂省界)段土建工程A类XSTJ-2标段,中标价人民币54,171万元,工期715日历天。
十六、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大连市地铁工程二号线轨道铺装工程,中标价人民币53,068万元,工期自2012年8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上述工程中标价或合同额合计人民币2,809,129万元,约占本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2011年营业收入的6.11%。
ii. 装饰园林
罗顿发展:控股股东海南黄金海岸集团有限公司9月12日通过上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554万股,占总股本的1.262%,均价8.08元
2012年9月12日,接本公司控股股东——海南黄金海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通知:
1、集团公司于2012年9月5日-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378,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86%,减持平均价格为7.22元;
2、集团公司2012年9月1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5,5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62%,减持平均价格为8.08元。
3、截止2012年9月12日,集团公司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为17,77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05%。集团公司现持有公司股份为123,000,92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8.02%,仍为控股股东。
亚厦股份:澄清3则不属实报道
2012年9月10日,理财周报报道了《亚厦股份22亿融资饥渴背后 内外财务离奇大换血》的文章,上述报道在国内其他网站也有转载,对公司形象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在获悉上述报道内容后十分重视,并对报道中涉及事项逐一核查。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传闻情况
1、传闻(1):“公司内外财务离奇大换血”;
2、传闻(2):“定增项目为IPO缩减项目”;
3、传闻(3):“办公场所由买改租,花费反上升”;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本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1、传闻(1):“公司内外财务离奇大换血”不属实。公司相关真实情况为:
公司财务部门运行正常,人才梯队建设完备,与各中介机构持续保持良好的关系。 为使公司相关岗位更加专业化,原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刘歆辞去了财务总监职务,由在公司工作多年且财务管理经验丰富的财务副总监刘红岩女士接任财务总监职务,刘歆继续担任董事会秘书,并新兼任副总经理职务,主要负责公司投融资方面事务,上述人员变更对公司财务工作没有任何影响。
2、传闻(2):“定增项目为IPO缩减项目”不属实。公司相关真实情况为:
公司流动资金宽裕,再融资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未来几年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经公司201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1年4月18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用超募资金26351万元投资建设“石材制品工厂化项目”,该项目原拟建在上虞章镇工业新区,计划采用新购置土地进行建设,但由于上虞市工业用地的规划调整,公司短期内在上虞购置用于石材制品工厂化项目建设的土地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故变更的实施地点为本公司章镇工业新区现有厂区内自留地,调整后有利于公司避免土地购置环节存在的风险,整体资源的优化和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综上所述,由于土地规划调整原因,该项目总额由原来的26351万元调整为3056万元。此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战略目标。且公司已经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石材制品工厂化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投资总额的议案》,决定将本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之石材制品工厂化项目实施地点由原来的“拟建在上虞章镇工业新区新购置土地203亩”改为“公司章镇工业新区原石材加工车间改扩建实施”,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11年9月15日在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3、传闻(3):“办公场所由买改租,花费反上升”报道有失偏颇。公司相关真实情况为:经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北京分公司办公场所由购买改为租赁,投资额由800万元变更为1000万元。租赁价格高于原计划的购买价格,主要有二个原因:(1)从本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到募集资金到位经历了接近2年时间,市场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北京市写字楼市场进入了快速的上升期,售价出现了较快上涨。(2)公司采取租赁的方式:租期3年,租赁办公楼1,500平方米,约575万元,另房屋租赁押金、办公设备、商务车、通讯网络运行费、装修费等共计约400万元,所以此次租赁费用共计约1000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目前资金充裕,应收帐款正常可控,规模和回款速度保持行业平均水平。实施再融资是实现公司发展战略,保障公司可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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