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2016年9月至今:长短结合,促进健康发展
2016年房地产市场呈现“一二线高房价、三四线高库存”的区域分化现象。2015-2016年全国一、二线房价暴涨引来新一轮调控,政策长短结合,短期依靠限购限贷,长期寻求建立长效机制。
调控背景:经济L型企稳和政策强调防风险
2016年随着经济L型企稳、通胀预期抬头以及一二线房价暴涨,刺激房地产稳增长的阶段性任务完成,但三四线去库存效果区域差异较大,同时金融风险凸显,7月政治局强调“抑制资产价格泡沫”、10月强调“防风险”、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政策从稳增长转向防风险和促改革,房地产政策开始从刺激转向收紧。
调控政策:短期调控和长效机制
2016年7月政治局会议提出“抑制资产价格泡沫”。
2016年8月底,央行为去杠杆重启14天逆回购,随后又重启28天逆回购,加大MLF操作力度,锁短放长,拉长期限提高资金成本,相当于隐性加息。2017年1月央行正式上调MLF操作利率。
2016年国庆前后,房地产调控政策密集出台。自2016年9月30日晚间至10月6日,短短七天时间,北京、天津、苏州、成都、合肥、南京、深圳等多个城市先后发布新房市调控政策,后又有珠海、东莞和福州三座城市重启限购限贷,再加上严格房市管理的惠州,使得本轮全国加入调控行列的城市达到19个。
随后热点城市又不断推出加强版调控政策。以南京为例,在9月26日出台限购政策,限制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购买新房。10月5月,短短十天的时间,又发文加大对南京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单身人士限购1套住房,有贷无房或有房无贷的居民再购买住房商贷首付比率最低为50%。此外,杭州、厦门、苏州、郑州同样在短时期内连续出台加强版限购限贷政策。
2016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点强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首次提出“长效机制”: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出现大起大落。
要在宏观上管住货币,微观信贷政策要支持合理自住购房,严格限制信贷流向投资投机性购房。要落实人地挂钩政策,根据人口流动情况分配建设用地指标。要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土地供应,提高住宅用地比例,盘活城市闲置和低效用地。特大城市要加快疏解部分城市功能,带动周边中小城市发展。要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立法,加快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发展。加强住房市场监管和整顿,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
调控效果:迅速降温
由于重新收紧限购限贷政策,2016年国庆过后,一二线房价和销量迅速降温。
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仍有待破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