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2014-2016年9月:借稳增长和去库存再度刺激
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在“稳增长”和“去库存”的政策诉求下,出台四轮刺激政策,主要是放松限购限贷,加强信贷支持和税收减免。2015-2016年一二线房价暴涨,三四线平稳,区域分化明显。
调控背景:总量放缓,区域分化
2014年中国经济再度面临下行压力,稳增长诉求凸显。
经济增速换挡,进入新常态。新常态不仅意味着经济增速发生变化,经济发展方式、结构、体制等也在不断变化。
房地产市场步入“总量放缓、区域分化”的第二发展阶段。一二线高房价和三四线高库存并存。
针对国内经济及房地产市场的新形势,住房政策也相应地出现变化,并逐渐把目标聚焦在去库存及分类管理上。
调控政策:放松限购限贷,货币宽松
2014年5月首次出现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下跌。
2014年6月,呼和浩特首先取消实施三年的限购政策。截止2014年底,除北上广深,大部分实行限购的城市取消了限购政策。
2014年9月30日,央行、银监会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930新政),通知明确规定调整房贷政策,二套房认定标准由“认房又认贷”改为“认贷不认房”。通知要求: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缩短放贷审批周期,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贷需求。
2015年3月30日,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发文(330新政):二手房营业税免征限期由5年改为2年;二套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至4成;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为20%。
从2014年11月22日至2015年底6次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中长期贷款利率下降至4.9%。多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
2015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化解房地产库存”。
2016年2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首套房144平方米以上房屋契税由3%降至1.5%;二套房契税由3%降至1%(90平米以下),由3%降至2%(90平米以上); 2年以上房屋交易全部免征营业税,不再征收2年以上非普通住宅的营业税;4、北上广深仅适用第1点,第2、3点优惠不享有。
2016年2月29日,央行再度降准。
调控效果:一二线房价大涨,三四线平稳
2014年“930”新政和“1121” 降息以后,房市开始触底回升。2015年“330”新政、持续降息降准以及6月股灾以后,一二线房价、销量开始加速上涨。2016年2月税费减免政策和降准以后,一二线房价启动暴涨模式,部分区域房价甚至接近翻倍。
值得注意的是,2015-2016年房地产市场出现明显分化,在一二线房价暴涨的同时,三四线房价稳定并持续去库存,体现了“总量放缓、区域分化”的新发展阶段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