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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命建筑的拆除本是一出悲剧
   时间:2015-12-24 15:03:30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 按照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年至100年。然而,不少建筑寿命与之相差不少。

短命建筑。

    这样的超高层,建成而不能使用,再花费巨资拆除,不但在国内没有先例,在全球恐怕也属罕见。就安全的角度考虑,拆除确有必要,但由此造成巨大的人力、财力、时间的浪费。 拆,难,不拆,隐患更大。不少天津房地产界业内人士认为,赵晋留下的这些项目如果不拆,将会在未来带来长久麻烦。他利用关系违规营建的不少楼盘早已成为遗祸,相比于拆除所需的花费,未来对这些项目的修整和治理将更加劳民伤财。

    一度呼风唤雨的赵晋父子建立起的庞大房产帝国早已倒坍,但他们留给天津门脸上的这块烂疮如何处理,正在考验天津市政府的智慧和决心。

    不仅仅是天津的水岸银座,短短两个月内,就有3起成本巨大的地标性建筑“倒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仅仅一个月前,西安市一座1999年封顶的118米高楼被爆破拆除,成为“中国第一拆”;几乎同时,郑州一座2010年建成的天桥,因与当地地铁工程存在矛盾,被整体拆卸。

    按照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年至100年。然而,不少建筑寿命与之相差不少。

    据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估测,“十二五”期间,我国每年拆除的建筑面积约为4.6亿平方米,按每平方米成本1000元计算,每年因过早拆除房屋导致的浪费就达4600亿元。而该研究院对2001年至2010年公开报道的54处过早拆除建筑进行调查,结果显示不合理拆除的竟高达90%。不合理拆除中,因商业利益、形象政绩等原因严重不合理拆除的占55%。


关键词: 短命建筑 建筑寿命 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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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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