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全称: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英文全称:CHINA BUILDING DECORATION ASSOCIATION,缩写:CBDA。
第二条 本会性质:本会是由从事建筑装饰行业管理、设计、施工、材料生产、产品营销、中介服务、科研、教育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自愿结成的非营利全国行业自律性的法人社团组织。
第三条 本会宗旨: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行业利益,培育、建立和完善建筑装饰市场运行机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充分发挥联系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推动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21号甘家口大厦南楼10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业务范围: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行业的政策法规,协助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加强建筑装饰行业服务和管理,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解决本业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二)履行好政府主管部门转移和委托给本会的有关政府职能和相关工作,创新建筑装饰行业服务和管理制度。
(三)根据会员单位、行业和社会的不同需求,提供优质服务,继续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并完善行业五年发展规划纲要、指导意见、例会、评价等创新工作制度。
(四)开展行业技术鉴定和工程评估,建立健全行业评价体系,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
(五)提高企业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协调贸易磨擦。
(六)支持、推动地方成立建筑装饰协会,加强业务指导。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单位会员: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从事建筑装饰行业管理、设计、施工、材料生产、产品营销、中介服务、科研、教育的企业、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
(二)个人会员:上述单位从业者及大专院校相关专业学生,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单位及个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自愿加入本会;
(三)支持本会工作。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单位申请入会需提交入会申请书、会员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的证明材料和其他有关资料;
个人申请入会需提交入会申请书、会员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或专业培训证明。
(二)会员经本会理事会委托本会秘书处或其授权的专业委员会讨论通过。
(三)颁发由本会统一制作的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证书,有效期两年。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实行统一集中管理。会员发展工作由本会秘书处及其授权的专业委员会按本章程执行。经本会秘书处授权发展会员的专业委员会必须严格执行统一会员证书、统一会费标准、统一收费票据的规定。如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秘书处将收回授权。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书。
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无理拒绝参加本会任何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委托本会秘书处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五条 本会会员实行年度注册制度。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六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由本会及各地方建筑装饰协会,在本会会员中按一定条件和比例推荐产生。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九条 本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单位由本会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建筑装饰协会推荐,经秘书处审议后,提请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选举。个人会员担任理事,由秘书处审议后,提请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选举。
理事是理事单位的人格化代表,由理事单位的一名主要领导人出任。理事由于工作变动或个人原因不能履行代表理事单位的职责时,由理事单位及时提出变更理事人选的公函,报秘书处审议后,提请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
理事会成员中,代表企事业单位的名额不少于2/3。
理事或常务理事无特殊原因,连续两次缺席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视为自动放弃理事或常务理事职务。本会秘书处将在本会会刊上给予通报。
第二十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常务理事,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增补和更换理事;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批准秘书处拟定的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1/3以上理事或秘书处报请会长同意,可以提前召开理事会。
第二十三条 本会设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的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1/3常务理事或秘书处报请会长同意,可以提前召开常务理事会。
第二十六条 本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其产生和任免程序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和本会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会设名誉会长1人,名誉副会长、顾问若干人。
第二十七条 本会设秘书处。
秘书处是理事会领导下的常设办事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
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上述人员须是社团的专职人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其产生和免去程序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和本会章程的有关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本会设若干办事机构。
办事机构是本会为开展某项特定工作的需要而设立的专门从事该项工作的内部机构。办事机构以部门的形式设立,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处负责协调、监督和指导其日常工作,其设立程序和工作范围执行民政部和本会章程的有关管理规定。
办事机构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其人选由秘书长提名,经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委托本会秘书处审议通过后,由理事会聘任。
第二十九条 本会设若干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是本会为开展业务活动的需要,按其业务范围科学划分而设立的专门从事业务活动的内部机构。分支机构以专业委员会的形式设立,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处负责协调、监督和指导其日常工作,其设立程序和业务活动范围执行民政部和本会章程的有关管理规定。
专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其人选由秘书长提名,经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委托本会秘书处审议通过后,由理事会聘任。
第三十条 本会设立若干代表机构。
代表机构是本会在会址以外某省级行政区域设置的代表本会从事活动、承办本会交办的工作任务的内部机构。代表机构以代表处的形式设立,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处负责协调、监督和指导其日常工作,其设立程序和工作范围执行民政部和本会章程的有关管理规定。
代表处设主任1人,其人选由秘书长提名,经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委托本会秘书处审议通过后,由理事会聘任。
第三十一条 本会设立若干实体机构。
实体机构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处负责协调、监督和指导其日常工作,其设立程序和工作范围执行民政部和本会章程的有关管理规定。
第三十二条 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是本会的组成部分,本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上述机构必须遵守本会章程,接受本会的领导和管理,其名称前应冠以本会名称。
上述机构可以在本会章程规定的原则下制订自己的管理办法,在本会的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收取会费。
上述机构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
第三十三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七)热心协会工作、关心行业发展,切实身体力行。
第三十四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五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名誉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每届五年,任期最长不超过二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表决通过,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六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七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三十八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受会长委托,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九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或购买服务;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条 本会单位会员会费:会员单位3000元/年,理事单位10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30000元/年,名誉副会长单位30000元/年,副会长单位100000元/年。
个人会员会费:1000元/年。
第四十一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四十二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三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出纳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四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五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民政部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六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七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八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本会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十九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查同意,报民政部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五十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五十一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
第五十二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三条 经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五十四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民政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修改经2011年5月6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1984年
▲9月11日,经建设部决定,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北京举行成立大会。建设部副部长肖桐、戴念慈,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总经理张恩树、建设部科技局局长许溶烈等有关方面负责人60余人与会。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肖桐为名誉理事长、张恩树为理事长。肖桐、戴念慈、张恩树、许溶烈、何镇强等领导在成立大会上讲话。大会指出,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是联合并组织有关科研、设计、教育、生产、管理和经销部门,为发展建筑装饰技术,开发新技术新产品,跨专业、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联合组织;协调、沟通产、供、销渠道,密切建筑设计、产品生产、建筑施工三者的联系,开展国内外技术、情报交流与合作,提高并增强建筑装饰配套技术水平和能力。
大会选举产生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当时只设理事,未设常务理事):名誉理事长:建设部副部长肖桐,顾问(2 人):中国建筑学会副理事长阎子祥、建设部科技委员会副主任张哲民,理事长: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总经理张恩树,副理事长(6人):建设部科技局局长许溶烈、全国雕塑规划委员会副主任曹大澄、建设部设计局副局长张钦楠、中建总公司物资部经理刘陆平、中建设备配件出口公司副经理孟化民、中国建筑技术发展中心副主任曹万华。
理事(15人):中央工艺美术院副教授何镇强、北京市建委总工程师刘导澜、中建设备配件出口公司副经理刘正发、中建总公司工程部副经理马成福、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钱宜伦、中建总公司设计部副经理邵岐、建设部设计局设计处处长宋而千、建设部建筑设计研究院咨询部经理王荣寿、中国房屋建设开发公司规划处副处长程江、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师刘振宏、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吴元炜、中建深圳装饰公司经理张智仁、苏州市五金公司经理王志泉、沈阳市二轻局局长王涌祥、中建设备配件出口公司技术部副经理田国祥,秘书长:孟化民(兼),副秘书长:曹万华(兼),常务秘书:中建设备配件出口公司工程师倪有根(1987年12月升任副秘书长,黄白接任常务秘书)。
▲12月10日,协会编制《建筑装饰产品发展“七五”设想》并下发征求意见。
1985年
▲6月8日,协会与中国建筑物资公司联合召开“建筑装饰新产品试制工作会议”,安排了22项新产品试制任务。
▲8月4日,受建设部科技局委托,组织编写《铝合金门窗质量标准》。
▲12月18日,召开理事工作会议。重点研究组织建设。已成立装饰工程,铝制品、化学材料、卫生洁具、石材、暖通空调6个分会,筹备五金、电器2个分会,会员单位达291家,其中,饰材厂商228家、科研设计单位63家,建筑装饰施工企业29家。[page]
1986年
▲1月18日,召开理事工作会议,张恩树理事长主持。会议确定工作重点是组织发展和组织建设。
▲4月22日,为期四天的协会1986年年会在北京结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长叶如棠,副部长廉仲、杨慎,肖桐名誉理事长出席大会并讲话,张恩树理事长做工作报告,许溶烈副理事长做工作总结报告。出席会议单位计79个,代表84名,大会根据国务院1985年10月关于我国建筑业应加速发展装饰的指示精神,研讨促进建筑装饰事业发展问题。
▲9月11日,协会会员单位达680家,8个专业分会均成立并开始对外开展活动。
▲10月28日,与中国建筑设计研究会共同起草了“建筑装饰设计取遇标准”(讨论稿)并印发征求意见。组织编写的“节能技术条件”报呈建设部审批。
▲10月30日,中国建筑业联合会成立,按照当时建设部“一业一会”的要求,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等有关建筑业的行业协会全部合并至中国建筑业联合会。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改称“中国建筑业联合会装饰协会”,为中国建筑业联合会的二级协会。
1987年
▲9月11日,为期三天的协会秘书长扩大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提出从发展技术、提高质量着手,面向会员、面向社会的工作目标,促进协会工作和建筑装饰事业发展。会议同意《家具与生活》杂志为协会会刊。
▲12月16日,协会理事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协会要面向社会、面向会员,有虚有实,虚实结合的工作方针,把提高企业素质,提高产品质量、提高配套能力作为协会工作的主要任务。会议同意从1988年起,《家具与生活》杂志作为协会会刊,作为建筑装饰的普及刊。
▲12月18日,协会主编编译的《幕墙设计手册》、《建筑铝合金门窗标准国内外资料汇编》(上、中、下)、《英国建筑铝合金门窗风荷载规范(设计、施工与试验)BSI标准》出版发行,受到行业欢迎。[page]
1988年
▲3月6日,协会召开秘书长扩大会议。8个专业委员会、9个省市装饰协会秘书长出席。会议强调“面向社会、面向会员、有虚有实、虚实结合”的工作基本方针,把提高企业素质,提高产品质量、提高配套能力作为工作主要任务。会议首次提出“加强行业管理”思路。
▲5月3日,配合建设部建筑业管理局制订《建筑装饰企业营业管理规定》,后发展为1989年建设部公布的《建筑装饰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0月5日,协会组织整顿工作结束,正式会员单位1000余家。
▲11月1日,协会秘书长工作会议在京举行。会议着重研讨了建筑装饰行业面临的形势及对策,提出为建筑装饰行业服务办法。
1989年
▲3月6日,由协会会同中国建筑学会、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共同举办的“国际建筑装饰技术交流会”为期四天在北京香山饭店结束,出席会议的有来自日本、美国等国家的专家、学者30余位,国内代表100余名,此会系国内组织的首次大型国际建筑装饰会议。
▲6月28日,协会一届理事会扩大会议在京举行。会议着重研讨了协会成立五周年庆祝活动事宜。
▲9月18日,由协会主编的《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培训教材》一套五本:《室内设计基本知识》、《建筑表现技法》、《建筑装饰材料》、《建筑装饰施工工艺》、《建筑装饰工程预算》,由辽宁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首版1.5万册,肖桐、张恩树、许溶烈为这套书题了词。
▲10月15日,为期四天的“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第二届理事会暨1989年年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南京市举行。张恩树、刘正发、刘陆平、邵岐、田国祥、倪有根、钱光正、霍明远、姜兆坤、范仁信、陆先禹、顾临潼、宋天合等有关方面负责人及8个专业分会,22个省市区装饰协会负责人出席,总计86位。张恩树理事长作了题为《认清形势振奋精神大力提高我国现代建筑装饰行业水平》的报告,田国祥秘书长代表首届理事会作了题为《为使我国现代建筑装饰行业成为具有旺盛竞争能力和高尚职业道德的行业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领导机构。刘正发副理事长作了题为《认清形势总结提高振奋精神团结奋斗努力开创我国现代建筑装饰行业新局面》的大会总结报告。
▲11月15日,协会二届一次常务理事会在京举行。会议认为,目前建筑装饰行业面临的形势相当严峻,遇到第二个困难时期,全行业要振奋精神,共渡难关。会议强调要重点加强家居装饰的工作。[page]
1990年
▲1月5日,配合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完成修订《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0-83)报批稿,呈送建设部审批。
▲8月30日,协助建设部设计管理司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取费标准》——“室内设计部分”报批稿,呈送建设部审批。
▲10月20日,在建设部举行协会理事长、秘书长联席工作会议,总结前期工作,明确今后一段时期协会工作方针。
▲11月7日~9日,装饰陶瓷洁具分会二届理事会在南京召开,决定与国家建材局情报所合办《建陶洁具情报》,为91年召开“全国卫生间配套产品功能尺度讨论会”做好技术准备工作,选举产生了常务理事会。
▲11月17日,建设部制定颁发《建筑工程装饰设计单位资格分级标准》[(90)建设字第610号],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配合建设部设计局制定。
▲12月3日~8日,装饰石材分会年会在京召开,选举产生第三届理事会,同时进行石材展销活动,效果颇佳。
▲12月25日,配合建设部贯彻执行《建筑装饰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工作初见成效,经建设部审批的各地装饰施工企业一级26家,二级2家,与此同时,全国各主要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二、三级装饰施工企业工作均告一段落,装饰工程施工走上正轨。
1991年
▲2月26日,协会向各省市区建筑装饰协会发出通知,要求贯彻国家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向当地民政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取得社团法人地位。
▲4月23日,协会二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在京召开。会议强调协会要抓行业发展中的大事,充分发挥分会,地方协会的积极性。提出不能用行政手段管理协会,为会员单位多办实事。增补魏丙坤为协会常务理事、副理事长。
▲6月3日,由协会配合并参与修订的国家行业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经建设部审批发布(JGJ73-91)。
▲历时五年,一直到1991年6月20日,建设部批准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名称办理社会团体登记手续[建人(1991)439号]。(1986年10月30日,中国建筑业联合会成立,按照当时建设部“一业一会”的要求,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等有关建筑业的行业协会全部合并至中国建筑业联合会。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改称“中国建筑业联合会装饰协会”,为中国建筑业联合会的二级协会。)
▲9月5日,经民政部审批,协会注册登记。社团代码、50000570-5,类别:行业性团体,宗旨:提高我国建筑装饰行业水平,法人:张恩树。民政部在10月5日《人民日报》上公告(第4号)。[page]
1992年
▲1月4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二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在京举行。会议着重研讨了协会1991年9月5日经建设部批准,民政部审核,以原有“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的名注册登记并取得证书的意义和责任。我会正式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行业性社团,协会的工作宗旨确定为,提高我国建筑装饰行业水平,从此,我会以新的机构开始运行。此外,会议决定了协会内外组织关系,筹备召开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暨会员代表大会等重要事宜。
▲5月12日,为期3天的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在郑州市圆满结束。讨论修改了协会章程。经242名代表选举,产生了由肖桐、张恩树、刘正发、许溶烈、傅鹏等77人组成的第三届理事会和由31人组成的常务理事会。大会同时召开了全国居室装饰工作研讨会。在协会三届一次常务理事会议上周干峙副部长当选为协会顾问。刘陆平、邵岐获荣誉理事。
▲6月24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专业委员会(分会)秘书长工作会议在京举行,会议着重研讨了各专业委员会(分会)的组织及领导机构问题。
▲6月27日,为期2天的“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培训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
▲9月11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公布了由建设部部批的全国50家一(二)级建筑装饰施工企业名单。
▲9月15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与深圳装饰行业协会共同制定的《建筑装饰工程目录》对外公布。
1993年
▲2月15日,协会三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在建设部举行。会议决定了部分领导人事安排。叶如棠为高级顾问,窦以德为副理事长,石连峰为常务理事、秘书长,魏丙坤不再兼任此职,彭政国、郑纪文、彭英杰为常务理事,黄白为主编。协会深圳培训中心挂靠在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
▲2月23日,由协会主编的《建筑装饰行业政策法规标准定额选编》(第一辑)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受到行业普遍欢迎。首版1.5万册。
▲3月16日,电气委员会换届会议在西安举行,霍明远副秘书长等出席,该会会长花恒久、秘书长杜乐。此会议宣告该会由苏州迁至西安并正式对外办公。
▲5月3日,原协会一、二、三届常务理事,工程委员会会长兼秘书长宋而千同志追悼会在八宝山举行,侯捷部长、张恩树理事长等有关方面领导及各界人士、生前友好出席,对宋而千对建筑装饰行业、对协会工作做出的杰出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宋而千是4月25日因病在京逝世的,终年68岁。
▲7月15日,经建设部、民政部审批,协会信息咨询委员会在京成立。该会由协会直接领导,为协会第九个专业委员会。
▲8月30日,暖通委员会二届一次理事会在京举行,石连峰等领导出席,会议进行了换届,会长吴元炜,秘书长赵文德。
▲9月4日,工程会员会员代表大会在京举行。大会进行了换届,会长傅鹏。
▲9月17日,为期三天的“全国建筑装饰协会秘书长主编工作会议”在杭州圆满结束。
▲10月8日,五金委员会第二届全体会员代表大会在京举行。
▲11月18日,由协会与国家电信电报管理局160信息台主办的“佳益建材装饰信息咨询台1601818”在北京开通。
▲12月21日,石材委员会在京举行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暨石材产品展贸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理事会129名,会长郭云麟,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严克明。
▲12月23日,协会三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在建设部举行。[page]
1994年
▲2月19日,协会以[中装协(1994)004号]通知,公布“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公约”。
▲3月4日,为期四天,由协会主办的“首届全国建筑装饰行业订货会”在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圆满结束。该会创下四项全国纪录。此活动系协会首次独家主办并承办。
▲3月6日,协会信息咨询委员会首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
▲3月18日,协会召开“首届全国建筑装饰行业订货会总结评估座谈会”。
▲4月27日,协会信息咨询委员会专家组成立,钱宜伦、王少南、严克明、郑纪文、李金龙、阮福成、沙树珊、张秀良、黄白等在列。
▲5月27日,为期三天,“全国部分地区建筑装饰协会秘书长座谈会”在京结束,会议中心内容研讨建筑装饰协会如何接受政府转移职能。会后形成给建设部的报告《关于当前建筑装饰行业基本现状和如何加强管理的建议》。
▲8月31日,协会与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编的《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与投标报价手册》,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首版各地订购1.2万册。
1995
▲1月10日,由建设部建筑业和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共同编辑的《全国建筑装饰会议专集》出版。
▲1月26日,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信息咨询委员会主办的会刊《中国建筑装饰信息咨询》创刊。
▲2月23日,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台湾室内设计师北京参访团、《当代设计》共同组织的“海峡两岸室内设计装饰界交流与合作恳谈会”在北京举行。
▲3月15日~17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工作会议在烟台培训中心举行,研究落实建设部1994年10月24日《关于选择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为建筑装饰行业管理中转变政府职能试点单位的通知》(建人[1994]635号),提出一手抓公装,一手抓家装。
▲3月29日,建设部做出“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的通知”(建标[1995]181号)。这是我国第一部装修防火技术标准规范。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参与制定。
▲3月24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通过建设部社团年检,成为建设部系统40个全国性社团首个通过年检的协会。
▲4月15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举行三届五次常务理事会。
▲4月25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石材委员会在北京培训中心举行四届二次理事会,会议决定增补3位常务理事:王燕鸣、刘革、王嘉声。
▲4月28日,经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石材委员会批准,石材行业企事业家联谊会成立,会长:严克明,副会长:耿树芳、王燕鸣、安家禹、斯新、安静、罗国庆、马春生,秘书长:王燕鸣,副秘书长:刘革、马金环。
▲8月30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发出“关于贯彻执行建设部令第46号《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通知”)(中装协会[1995]第018号)。
▲10月1日,中国建筑业协会会刊《中国建筑业》创刊。
▲10月15日~17日,由建设部委托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组织的“学习贯彻《建筑装饰管理规定》会议”在北京金台饭店举行。
▲11月15日~17日,建设部与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北京共同召开的“全国建筑装饰管理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成立十周年大会”,在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发展史上是具有里程碑的事件。大会的主题是: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建筑装饰行业管理的经验,分析当前行业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深化行业改革的措施,明确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中心任务是:抓住当前有利时机,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全面系统地研讨建筑装饰行业管理的突出问题。目的是:适应市场经济需求,认真覆行职能,充分发挥装饰协会作用,理直气壮抓好建筑装饰行业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国建筑装饰行业水平。这是我国惟一一次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召开的有关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管理工作的会议。是全国建筑装饰精英企业第一次大聚会,人气很旺。
会议讨论了建设部委托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起草的《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1995年8月7日建设部令第46号颁发。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同期召开了三届二次理事会。决定重点落实1994年10月24日建设部下发的《关于选择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为建筑装饰行业管理中转变政府职能试点单位的通知》(建人[1994]631号)。会议分发的资料有《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发展回顾与展望》、《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与投标报价手册》、《建筑装饰行业政策法规标准定额选编》、《中国建筑装饰工程企业名录大全》等书籍、资料共51件。
大会认为,如果说1978年是我国建筑装饰行业起步发展15年来的第一个里程碑的话,1984年是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成立10周年的第一个里程碑,那么,1994年的此次会议,无论对于建筑装饰行业发展还是建筑装饰协会进步,都是第二个里程碑,必将载入史册并产生深远的历史影响。
▲11月20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召开三届五次常务理事会。
▲11月21日~23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西安举行三届理事(扩大)会议。会议的主题是:贯彻中共中央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民主办会,广开言路,进一步促进建筑装饰行业发展提高。会议听取了会长张恩树“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工作新局面”的讲话,秘书长石连峰“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大力推进我国建筑装饰协会行业的健康发展”的工作报告,增补、调整了部分理事、常务理事,修改了章程,制定了协会会徽,通过了《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公约》、《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所属专业委员会、培训中心、装饰报刊联谊会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会费缴纳的办法》、《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与省、市、区、解放军建筑装饰协会联系制度》等文件,听取了江苏省建筑工程总公司装饰设计工程部总工程师李宁的学术报告。[page]
1996年
▲1月9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决定增补3位理事:深圳市广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叶远西、贵州省建筑厅副总工程师兼省建筑装饰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童印佩、贵州华航装潢公司总经理张文虎。
▲2月8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召开秘书处工作联席会,会议汇报了12个试点地区装饰协会的工作,强调家装工作要有突破。
▲3月1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三届六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在建设部召开,会议强调落实建设部转移给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的8项政府职能,筹备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
▲3月14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通过建设部年检。
▲4月10日~11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与建设部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筑业司、体改法规司共同在北京召开“建筑装饰行业推行现代制度试点工作研讨会”。
▲5月6日~10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温州市举办“建筑装饰行业贯彻ISO9000学习班”。
▲5月22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扩大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按建设部的要求,协会运作要规范。
▲6月1日~3日,根据建设部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会同建设部体改法规司、建筑业司共同在北京举办“建筑装饰行业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工作学习研讨会”。
▲6月17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按建设部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将18家试点装饰企业的推荐名单上报建筑业司和体改法规司。
▲7月6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铝制品委员会四届理事会暨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
▲7月15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召开三届七次常务理事会。
▲8月9日~11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辽宁省丹东市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大会的主题是:促进建筑装饰行业大发展大提高。中国建筑装饰协会9个专业委员会、61个地方建筑装饰协会的216位代表出席,代表全国8000多家会员单位。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是1992年5月10日~12日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的。出席大会的有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名誉理事长肖桐、理事长张恩树、副理事长窦以德(建设部勘察设计司副司长)、张鲁风(建设部建筑业司副司长),辽宁省建设厅副厅长周宏煜,副理事长傅鹏、刘导澜,秘书长石连峰、副秘书长霍明远,丹东市市长刘廷耀、副市长唐永林、市建委主任吕需国等有关方面负责人。中央纪委原常务书记、原国家建委主任韩光为大会题词:质量第一。大会通过秘书长石连峰作的“承上启下,继往开来,坚持‘双向服务’为宗旨,积极促进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的工作报告。表彰了16个先进地方装饰协会和50位优秀协会工作者。选举产生第四届理事会,理事223人,常务理事51人。在五届一次常务理事会上,根据建设部1996年7月30日的批复(建人直[1996]164号),选举协会领导机构,会长:张恩树,副会长(按姓氏笔划):石连峰、刘正发、李艾田、汪家玉、张鲁风、张志祥、徐正忠、窦以德,高级顾问:肖桐、周干峙、谭庆琏,荣誉理事:许溶烈、刘导澜、魏丙坤,秘书长:石连峰,副秘书长:霍明远、才秀山。大会通过张恩树会长的《在“两个转变”中,团结协作,推进建筑装饰行业大发展大提高》的大会总结报告。大会同时召开“装饰行业多头管理问题座谈会”和“室内设计业发展座谈会”,分别由张鲁风和窦以德副会长主持。
▲8月14日~17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在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中心举办“首届中国国际星级饭店装饰与室内配套用品展览会”,参展厂商300多家。
▲8月20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同意作为石家庄《现代装饰报》的主办单位。
▲9月18日~21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石材委员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海峡两岸石材形势研讨会在辽宁省兴城市召开,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理事会,名誉理事长:郭云麟,理事长兼秘书长:严克明。
▲9月23日~24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福州市召开“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发展研讨会”,此为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首次举办,来自12个省市的60位代表,提供论文23篇,张恩树会长作了“论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十大关系”的讲话。
▲9月25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工程委员会理事会在福州举行。
▲11月3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批准丹东建筑装饰协会成立“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丹东培训中心”。
▲11月5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做出“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请尽快协调解决建筑装饰装修管理问题的报告》的通知”(中装协[1996]第038号)。
▲11月12日,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做出《关于印发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监[1996]585号),分甲种本GF-96-0205和乙种本GF-96-0206两种。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参与制定。
▲11月12日,建设部公司社团办公室以建社管函[1996]82号文件致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同意成立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
▲11月28日~30日,经建设部批准,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南京市召开“全国家庭装饰工作研讨暨经验交流会”。
▲11月29日~30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南京市举行装饰工程专家组成立第一次会议,经过半年的酝酿,专家组宣告成立,组长:石连峰,副组长:傅鹏、刘达文、房箴,首批成员有19人:陈炜、江崇元、叶远西、汪家玉、来增祥、朱金生、王福林、陆慕天、李宁、沙启云、任文东、唐建、崔鸿修、江荣宇、劳汝根、黄剑豪、简仁秩、刘友达、常显忠,会议讨论了《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专家组组成方案》。
▲12月27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召开所属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工作会议。[page]
1997年
▲3月5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合同建设部建筑业司、建设监理司在海南省海口市举办“《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交底学习班”。
▲4月15日,建设部以建建[1997]92号文件颁布《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该文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起草。
▲6月6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秘书处召开所属专业委员会理事长、秘书长工作会议,布置民政部、建设部关于社团清理整顿工作。
▲6月18日,建设部公司社团管理办公室以建社管[1997]25号文件做出《关于成立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的批复》。
▲6月26日,建设部做出了《关于委托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协助做好家庭居室装饰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建[1997]149号),要求协会做好的五项工作:一是指导家装管理工作;二是做好个体家装从业者的管理,包括登记注册、培训考核、技能鉴定、持证上岗等工作;三是做好全国家装交易市场的指导和受理家装投诉等工作;四是制订《家装合同》文本;五是为完善和修订《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做好准备。
根据建设部对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的作法,现已有北京、上海、天津、湖北、武汉、河南、福建、安徽、深圳、温州、大同、成都等12个省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当地建筑装饰协会转移了部分家庭装饰行业管理的职能。
▲7月8日,建设部以建建[1997]167号文件颁布《加强建筑幕墙工程管理的暂行规定》。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参与制订。
▲7月31日,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建工分会以(97)记建秘字第003号文件增补为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会刊《中国建筑装饰》为理事单位。
▲9月25日~27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与建设部建筑业司共同在北京宝灵城宾馆举行“第一次全国家庭居室装饰管理试点工作会议”,28个省市的60多位代表与会。建设部总工程师姚兵、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会长张恩树、建设部建筑业司副司长方学良等领导出席。会议由石连峰秘书长主持。
▲10月10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张恩树会长因“对社会所做出的杰出贡献”被收录进由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的《中外名人辞典》(第三卷)。早些时候,张会长曾被选入《中国投资与建设专家、企业家名人辞典》。
▲10月28日,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主编的内部资料《家庭装饰管理文件资料汇编》出版,大16开,195页。
▲10月30日~11月1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太原市召开“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四届二次常务理事会暨全国秘书长工作会议”,调整、增补了一批理事,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四届理事会共有常务理事53名、理事259名。
▲11月3日,建设部建筑业司与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共同以建建企[1997]45号文件做出《关于在部分城市开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决定联合组成试点工作办公室,在北京、天津、上海、太原、沈阳、大连、鞍山、南京、合肥、济南、深圳、武汉、郑州、成都、西安等15个城市试点。
▲11月24日~26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工程委员会在北京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换届,傅鹏再次当选为该委员会理事长,秘书长为顾国华。
▲11月26日~28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建筑电气委员会在西安召开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换届,花恒久再次当选为该委员会理事长,同时兼任秘书长。
▲12月3日,国家经贸委以国经贸厅贸[1997]364号文件做出《》关于成立国家经贸委硅酮结构密封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12月8日该办公室以胶办[1997]1号文件做出《成立专家组的通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参与此项工作,专家组设在铝制品委员会。
▲12月7日,建设部办公厅、中国建筑业协会以(97)建协字第31号文件公布《关于颁发1997年度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决定》,其中,17家建筑装饰工程企业所参建的12项工程获奖。[page]
1998年
▲1月3日,建设部建筑业司、建设监理司公布98年工作要点,要求“加强装饰装修行业管理,会同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推进家庭装饰试点工作。”
▲1月6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通告全国同时具有一级装饰施工、甲级装饰设计“双资质”企业名单,共49家,到97年底,全国共有一级装饰施工企业216家,甲级装饰设计单位87家。
▲1月15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参加建设部勘察设计司对97年下半年申报甲级装饰设计单位的资质审查会。
▲5月5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发布通报:全国同时具有一级装饰施工、甲级装饰设计“双资质”的企业已达59家,已获取ISO9000证书的建筑装饰企业已达15家。
▲6月4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召开在京的7个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工作会议。
▲6月4日,建设部建筑业司与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共同做出《关于召开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点城市工作座谈会的通知》(建建企[1998]11号)。
▲6月22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公布98年下半年工作要点。
▲8月15日,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主编的98版《中国建筑装饰工程法规标准与企业名录大全》一书,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9月14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召开“第四届北京地区部分常务理事会”,此会由会长张恩树动议并主持,与会常务理事16位。建设部干部教育司直属干部处处长肖厚忠宣读了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关于谢少宁等二同志职务任免建议的通知》[建人直(1998)128号]。会议一致赞成原建设部建筑业司、建设监理司企业管理处处长谢少宁任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秘书长,原协会秘书长石连峰任驻会专职副会长。
▲11月29日~12月1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四届二次理事会暨全国建筑装饰协会秘书长工作会议在海南省海口市举行。张恩树、姚兵、林选才、符曜伟、吴家明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听取了石连峰关于近二年协会工作、行业发展的总结,谢少宁关于99年协会工作、行业发展的工作报告。会议增补了理事33位、常务理事3位,调整(免除)理事13位、常务理事2位。表彰了24个优秀地方装饰协会和112家优秀会员单位。
▲12月29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以中装协(1998)第23号文件做出“关于印发《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及交纳1999年度会费的通知”。[page]
1999年
▲1月5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做出《关于本会秘书处成立五个工作职能部门及其职责范围的通知》(中装协[1999]第1号)和《关于本会黄白等四位同志职务的任命》(中装协[1999]第2号)。行业发展部主任黄白,培训管理部主任蓝弢,市场研究部主任李晓宝,技术推广部主任梁岳峰。
▲1月25日,建设部建筑管理司致函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关于同意设立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培训点的批复》(建建监便字[1999]20号)。
▲1月26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呈建设部勘察设计司“关于共同开展建筑装饰设计(精通内设计)市场调研的请示报告”。
▲2月1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呈建设部建筑管理司并郑一军副部长“关于当前建筑装饰行业多头管理情况的报告”,并附上国家体改委主办的《中国改革报》1998年12月3日、22日出版的两期报纸。
▲2月15日,中国建筑装饰发出《关于统一集中收取会费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1998年11月本会四届二次理事会暨秘书长工作会议的精神,决定对会员单位的服务工作进行改革,会费从原来的由各专业委员会收取改为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秘书处直接收取。会员单位1500元/年,理事单位2000元/年。
▲4月15日,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筹)主编的《家庭装饰装修法规标准选编》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主编:黄白,副主编:田万良、钟晓春。
▲4月17日~18日,在建设部、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局的支持下,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召开“全国一级幕墙企业保证工程质量座谈会”,会议通过《一级建筑幕墙企业保证工程质量自律公约》。
▲5月21日,建设部勘察设计司以(99)建设综字第28号文件,委托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三项工作:一是装饰设计市场现状的调查;二是提出建筑工程装饰设计管理办法;三是进行建筑工程装饰设计标准修订。
▲5月26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培训工作会议在北京培训中心举行,会议讨论确定了《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培训管理规定》。这是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就培训工作召开的第一次专门的会议。
▲7月17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北京西苑饭店召开四届三次理事会,出席会议的有会长张恩树,副会长石连峰、窦以德、汪家玉,秘书长谢少宁,副秘书长霍明远、张京跃,常务理事27人,还有建设部人事教育司直属干部处处长肖厚忠。肖厚忠宣读了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关于同意张京跃同志为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副秘书长人选的批复》(建人教直[1999]84号)。会议决定因才秀山长期在国外工作未到协会就任,免除其副秘书长的职务;李艾田已退休免除其副会长职务。会议增补、调整了一批理事、常务理事。听取了谢少宁关于1999年上半年的协会工作报告。
▲7月22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做出《关于公布“改革开放20年建筑装饰行业发展成就暨优秀建筑装饰工程作品展”获奖建筑装饰工程的通知》(中装协[1999]第19号),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一等奖27个、二等奖65个、三等奖55个。此次活动对行业发展影响很大。
▲8月4日~5日,受建设部勘察设计司委托,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进行了1999年晋升甲级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企业的初审工作。
▲9月1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发出《关于聘请郭家汉同志为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常年法律顾问的通知》(中装协函[1999]第21号)。郭家汉原为建设部体改法规司法规处副处长,时为北京鼎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9月29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召开“庆建国50周年装饰协会成立15周年座谈会”。
▲10月12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石材委员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暨首届全国石材展贸会在广东省云浮市举行。
▲10月20日,建设部勘察设计司、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全国建筑装饰设计管理工作调研小组”发表《全国建筑装饰设计调研工作报告》。
▲12月22日~24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四届三次理事会暨全国装饰协会秘书长工作会议在成都举行。[page]
2000年
▲1月25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召开秘书处工作会议,会议重新任命了6个职能部门的负责人:行业发展部黄白、培训管理部蓝韬、组织联络部杜桂玲、市场研究部李小宝、办公室谢绍光、技术推广部梁岳峰。根据建设部批准,协会的6位党员成立了党支部,书记张京跃。
▲2月28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发出《关于缴纳1999、2000年度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会费的通知》(中装协[2000]第3号);同日,还发出《关于征集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新会徽的通知》(中装协[2000]第4 号)。
▲3月1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发出《关于推荐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单位及理事工作的通知》[中装协(2000)第5号],发送范围包括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各地方装饰协会、全军装饰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单位,中央单位按属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装饰协会归口统筹,4月10日前报送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3月20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做出《关于评选“第二届优秀协会和优秀会员单位”的通知》(中装协[2000]第 11号)。
▲3月29日~4月3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厦门举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培训班”。该文本(GF-1999-0201)由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1999年12月24日以建建[1999]313号文件联合公布,原GF-91-0201已停止使用。
▲3月29日,根据建设部政策法规司的要求,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撰写的“1999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行业”条目交稿,供国务院主编的《中国经济年鉴》和新华社主编的《中国年鉴》之用,该条目由黄白执笔。
▲4月17日,国家建材局做出“关于批准、发布《6升水便器配套系统》等4项行业标准的通知”(建材行管[2000]94号),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建筑五金委员会组织制定的《6升水便器配套系统》(JC/T856-2000)为推荐性标准。
4月18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致建设部勘察设计司《关于组织编制建筑装饰设计统一制图标准的报告》(中装协[2000]第15号)。
▲5月8日,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对本会做出“关于同意编制《住宅装饰装修施工规范》的函”(建标标[2000]36号)。
▲5月19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修订了《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送审稿)呈建设部勘察设计司。
▲5月20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做出《关于进行建筑装饰设计、项目经理人员情况普查的通知》(中装协[2000]第16号),至2000年8月底结束。
▲5月20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信息咨询委员会表彰61家“1999~2000年度优秀会员单位”。
▲6月6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行业发展部在第6 期会刊《中国建筑装饰》上公布全国21个省市区的123家通过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装饰名单,广东47家、上海18家、北京17家,名列前三位。
▲7月6日,受建设部勘察设计司委托,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组织的“2000年上半年晋升甲级装饰设计资质行业审查在北京结束,报建设部终审发证。
▲7月6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向各有关地方装饰协会发出《关于合作开展建筑装饰企业项目经理培训工作的函》[中装协(2000)第7号]。
▲8月12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四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就秘书处提出的《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协会章程修改草案》、《会籍管理规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名单》、《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产生原则及程序》、《1999至2000年度优秀会员单位名单》进行了认真地讨论。会议原则同意上述文件,并要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常务理事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后,提交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审议。会议通报了建设部推荐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总经理马挺贵担任第五届理事会理事长的意见;确定了第五届常务理事由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按民主协商的原则提出候选人名单,等额选举产生的方式;到会常务理事向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每人提出了5至8名第五届副理事长建议名单。
▲10月11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致建设部勘察设计司“关于组织编制建筑装饰工程制图标准的补充报告”9中装协[2000]27号)。2000年4月18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曾致建设部勘察设计司“关于组织编制建筑装饰设计统一制图标准的报告”(中装协[2000]15号),林选才司长批示:“可由中装协组织办理。”
▲12月15日~17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铝制品委员会在海南省三亚市举行四届五次常务理事扩大会,会议讨论了新世纪国内外门窗、幕墙发展趋势。
▲12月27日,根据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批复给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关于同意编制《住宅装饰装修施工规范的函》(建标标[2000]36号)的要求,受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的委托,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作为主编单位,在建设部招待所(广建宾馆)召开“《住宅装饰装修施工规范》编制方案第一次工作会议”。 确定了该规范编制的框架——指导思想、原则、大纲、章节目录、程序、进度计划、工作分工;成立该规范编制组,确定编制组参编单位、成员。 [page]
2001年
▲1月8日,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五金委员会编辑的《中国优秀五金企业精选——名牌五金?国华之光》出版发行。
▲1月9日,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强建筑装饰设计市场管理的意见》和《建筑装饰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9号),这是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受建设部勘察设计司委托进行行业调研并起草的。
▲2月8日,受建设部建筑管理司委托,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召开“征求《建筑装修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修改稿)意见座谈会”。 3月1日“会议纪要”交建设部建筑管理司质量技术处。
▲2 月12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协会秘书处召开“2001年所属机构负责人工作会议”,这是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进入21世纪后的第一次工作会议。
▲2月28日~3月3日,经建设部批准,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主办的“第八届全国建筑装饰行业订货会”在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展览大厅举行。这是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自1994年在北京?国贸中心举行“第一届全国建筑装饰行业订货会”以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该地连续8年每年开春举行的例会。
▲3月10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鲁班奖(国优)装饰工程课题组”公布“中国装饰企业荣获鲁班奖(国优)装饰工程研究报告(1990~2000)”。
▲3月13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广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叶远西,在深圳市青年企业家联合会举行四届一次全会上当选为会长。
▲3月16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家装委员会(筹)在北京人大会堂召开“质量服务信得过企业”颁证大会。
▲3月31日~4月1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北京?国务院第二招待所召开 “全国建筑装饰协会秘书长工作会议”。
▲5月11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受建设部勘察设计司的委托,进行2001年度上半年41家晋升甲级建筑装饰设计单位行业专家资质审查,参加本次工作的有6位: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秘书长谢少宁,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信息咨询专家、中国建筑学会内设计分会会长、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环艺系教授张世礼,中国建筑学会内设计分会副会长饶良修,中国建筑设计院副院长陈重,中国建筑设计院室内设计所所长孟建国,北京建工学院建筑系教授朱仁普。
▲5月21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发出《关于2001年度协会会员证书粘贴防伪注册标志的通知》。
▲6月6日~7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中苑宾馆隆重举行。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287人,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85人,形成了新一届理事会领导集体:会长:马挺贵(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原总经理),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徐朋(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原副总经理),副会长(按姓氏笔画排序):王波(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素卿(建设部勘察设计司副司长)、陈木林(凌云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汪家玉(深圳市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陆铁军(南京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符曜伟(建设部建筑管理司副司长)、谢建伟(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经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徐朋提名,谢少宁、张京跃为副秘书长。名誉会长:张恩树,高级顾问:叶如棠、肖桐、周干峙,荣誉理事(按姓氏笔画排序):石连峰、刘正发、徐正忠、窦以德。
▲6月8日,会长马挺贵、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徐朋到协会秘书处看望全体工作人员。6月12日,徐朋秘书长到协会上班。
▲6月19日,徐朋秘书长召开“秘书处五部一室负责人碰头会议”。
▲7月13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秘书处召开“学习江总书记‘七一’讲话 促进装饰行业发展座谈会”,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推动协会工作和行业发展。
▲7月20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向省、直辖市及有关地方建筑装饰协会发出《关于进行国有建筑装饰企业改制调研的通知》(中装协[2001]24号)。
▲8月14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北京培训中心召开培训工作座谈会。
▲8月31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北京中苑宾馆召开“全国建筑装饰工程奖工程复查工作会议”。复查工作组共分五个小组,9月中下旬开始。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会长马挺贵参加了北京的复查工作。
▲10月8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召开的秘书处工作会议,会议宣布原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专家组副组长房箴调任协会技术推广部兼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技术推广中心负责人;原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信息咨询委员会副秘书长王本明调任协会办公室兼自律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
▲10月16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北京召开了旨在“通报工作,沟通情况”的“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联席会”。
▲10月21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做出《关于转发马挺贵会长在南京“国有装饰企业改制座谈会”上的讲话的通知》(中装协会[2001]43号),发至各会员单位。
▲11月10日~16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北京中苑宾馆召开“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专家评审会。
▲11月23日~24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深圳召开,这次会议是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历史上一次具有里程碑式的会议,也是一次动员创新的会议。
▲12月11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召开会长办公会议。
▲12月14日,建设部原副部长,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第一、二、三届理事会名誉会长,第四、五届理事会高级顾问肖桐,因病逝世,享年80岁。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向这位为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老领导致以沉痛哀悼。
▲12月24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北京新侨饭店召开五届一次常务理事会。
▲12月25 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首届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颁奖大会。这是新世纪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发展的新起点。[page]
2002年
▲国家新闻出版部署2月6日以新出版[2002]129号文件批准《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杂志(月刊)公开出版,主管:建设部,主办: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国内统一刊号为CN11-4803/Z。
▲4月8日~9日,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主办的“全国建筑装饰企业应对WTO战略研讨会”在武汉市举行。本次研讨会基本上形成了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在战略上应对WTO的态势,是一次对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大会。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4月19日批准原由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主管主办的《中华建筑报》改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主管主办。
▲6月24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上海召开“8省市建筑装饰协会应对WTO协会工作研讨会”,旨在总结上海做法,交流彼此经验。
▲7月4日~5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召开第一次组织机构人事制度改革会议。会议公布了《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全员岗位聘任制管理办法》和《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岗位工资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协会秘书处设立综合部、信息部、行业发展部、国际部、培训部,共5个部门。按双向选择的原则,聘任上述5个部门负责人,试聘期到2002年年底。
▲7月3日,为学习贯彻两部新国标《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十个国家强制性标准,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主办、《中华建筑报》报社承办的“全国百家企业实施新国标?承诺环保健康装饰《北京宣言》暨中华建筑报变更主管主办单位新闻发布会”在人民大会堂河南厅隆重举行。
▲7月10日~12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行业培训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讨论了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技术工人岗位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关于建筑装饰装修行业职业资格专业设置的意见》、《全国家装监理人员培训大纲》等三个文件,会议交流了14篇论文。这是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自1999年5月26日召开了第一次培训工作会议后,第一次全国性的培训工作会议,对于新时期全行业的培训工作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7月16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五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在广东省佛山市佛山宾馆召开。会议的主要议题:一是听取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徐朋所作2001年12月24日五届一次常务理事会以来的工作报告。二是讨论四个提案:《关于调整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分支机构设置的提案》、《关于增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副会长的提案》、《关于调整、增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理事、常务理事的提案》、《关于调整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会费标准的提案》。出席会议的有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名誉会长张恩树、会长马挺贵、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徐朋、副会长汪家玉、王波、副秘书长张京跃、房箴,88人组成的常务理事会到会47人。会议由汪家玉、王波分别主持,马挺贵作了会议总结,张恩树作了讲话。会议讨论通过了五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和四个提案。调整了14位理事、6位常务理事;增补了理事70位、常务理事26位。会议体现了民主精神,四个提案,其中三个是鼓掌顺利通过;《关于调整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分支机构设置的提案》不同意的2人,弃权的7人,原则上通过,会后由会长办公会议决定,进行局部调整。
▲9月6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召开“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暨欢迎新同志会议”,欢迎从社会招聘的同志。协会秘书处专职领导和工作人员现共有18人,其中女同志7位。均为大专以上学历,其中硕士研究生4人。
▲10月12日,上午10时20分,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常务理事、铝制品委员会理事长兼秘书长、国家经贸委硅酮结构密封胶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组长彭政国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这位在中国建筑装饰协会1984年一成立就到协会,并主持铝制品委员会工作长达18年的优秀协会领导干部走完了他不平凡的71年的人生旅途。10月16日上午,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北京八宝山人民公墓殡仪馆大礼堂隆重举行彭政国同志的遗体告别仪式。
▲10月21日~22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建筑装饰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交流及观摩会”。这是2001年12月25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人民大会堂小礼堂举行了有119个获奖项目的“2001年全国建筑装饰工程奖”颁奖大会活动的继续。
▲12月28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主办主编的首部年鉴《2001年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年鉴》,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page]
2003年
▲1 月9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五届二次理事会在北京友谊宾馆召开。通过了“关于增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副会长候选人的决议”,增补丁域庆、叶远西、冯林、朱兴良、陈国宏、张钧、魏光7人为协会副会长,通过了“关于调整、增补部分理事、常务理事的决议”,有11人不再担任理事,5人不再担任常务理事,同时增补了19位理事、13位常务理事;协会目前有副会长14人,常务理事122人,理事368人。
▲1月10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人民大会堂三楼小礼堂举行“2002年(第二届)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颁奖大会。
▲2月10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召开了“2003年度秘书处聘任工作动员会”。协会对各部门及部分专业委员会的岗位进行了调整,确定了定岗、定编及竞聘上岗的条件,将每个岗位的聘任原则、要求、条件、工资档次等情况以书面形式在协会公示版上张贴。聘任实行自我推荐,竞聘上岗,协会领导总体把握。2月19日,协会召开“2003年度聘任工作总结会议”,马挺贵宣布了经2月14日会长办公会研究,2003年度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秘书处8个机构——6个部门、2个专业委员会和16位工作人员的聘任决定。
▲4月21日~23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北京九华山庄召开了地方协会秘书长工作会议。
▲5月9日《中华建筑报》头版刊登了该报记者对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会长马挺贵的专访。马会长号召坚定信心,打赢“非典”遭遇战。
▲5月10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给各地方建筑装饰协会、解放军建筑装饰协会及各会员企业发出《同心筑防线 携手抗“非典”》的慰问信。
▲5月22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党总支部正式成立,这是本会全体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装饰行业在党的十六大精神引领下,将有更快的发展,更新的工作局面。
▲5月28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做出《关于开展2002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承包商排序评价活动的通知》(中装协[2003]19号)。
▲6月2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中华建筑报》社召开“SARS对室内设计的影响及对策专家研讨会”。
▲6月17日,受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委托,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负责起草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以及《资质等级标准》,经5月23日后组织修改,上报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6月18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做出《关于颁布建筑装饰装修镶贴工等六个职业技能岗位标准、鉴定规范和习题集的通知》(中装协[2003]14号)。
▲6月20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向建设部社团办报告《关于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防控SARS的工作汇报》。
▲7月11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北京举行“征询修订《建筑装饰设计资质分级标准》意见座谈会”。
▲8月7日~8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会长工作会议在黑龙江镜泊湖召开。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会长工作会议条例》和《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理事会议事条例》。
▲8月11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做出《关于公布“2001年、2002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工程项目经理”的决定》(中装协[2003] 38号)。
▲9月20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五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在北京京丰宾馆举行,会议通过《全国建筑装饰行业自律公约》。
▲9月21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做出“关于印发《关于建筑装饰行业科技进步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装协[2003]42号)。《关于表彰“全国建筑装饰工程科技奖”的决定》(中装协[2003]45号),共有50项建筑装饰工程。《关于公布首批“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项目计划名单”的决定》(中装协[2003]47号),共12项建筑装饰工程。
▲9月21日~23日,经建设部批准,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组织、来自全国各地千余位业内人士参加的“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大会”在北京京丰宾馆举行。这是建筑装饰行业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科技大会。是在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发展史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会。
▲11月12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召开紧急会议,传达民政部以民管罚[2003]3号文件,前一天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举行10家媒体通气会,全国媒体作了广泛报道,会长马挺贵和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徐朋要求协会各部门、各专业委员会认真对待处罚,积极整改,继续做好协会工作。
▲11月21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召开各部门负责人、各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联席工作会议,总结2003年工作和布置2004年工作。
▲12月24日,经民政部批准,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原工程委员会更名为施工委员会,按照民政部的要求,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将原暧通空调委员会合并至建筑电气委员会,将原石材、化学材料、建筑五金三个委员会合并至材料委员会。
▲12月28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五届三次理事会在北京召开。
▲12月29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2003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颁奖大会。[page]
2004年
▲1月12日~15日,根据建设部、民政部有关文件的要求,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召开了“2003年度述职工作总结暨布置2004年工作会”。
▲1月30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召开“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息化建设会议”筹备工作会,会议强调要为4月召开的大会认真开展行业调研。
▲2月9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召开专门会议,学习建设部汪光焘部长在“2004年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特别是有关装饰行业发展的专论。会议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会议由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徐朋主持,他指出,要善于把协会的工作纳入到建设部的中心工作中去,应逐步建立这样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提高最终产品质量,认真抓好家装,特别是投诉、市场准入等突出问题,挖掘家装消费潜力。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要上升到贯彻落实“全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高度。参加会议的协会副秘书长有张京跃、房箴,各部门负责人王毅强、王本明、黄白、熊翔、王燕鸣、樊淑玲、田德昌、张仁、张爱宁、张熳红等。
▲2月24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召开会议,选举协会工会委员会。
▲3月8日~9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广州召开“2004年全国建筑装饰协会秘书长工作会议”。
▲4月12日~13日,为了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坚持用新型工业化和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是实现我国建筑装饰行业跨跃式发展和提高竞争力的根本途径。为此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北京华润饭店召开了来自全国39个城市有300位代表出席的“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
▲5月12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杭州举行“全国建筑装饰工程优秀项目经理表彰大会”,刚更名的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施工委员会承办了该活动。
▲6月8日~9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四川省九寨沟县召开了“2004年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会长工作会议”。
▲7月28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召开“2003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审定会”,再次确定了评审原则以及方式方法。
▲8月8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发出“关于发布《住宅装饰装修行业自律管理企业准入与清出办法(试行)》及进行试点工作的通知”(中装协[2004]042号)。
▲9月2日~4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北京京丰宾馆举行庆祝成立20周年活动。
▲10月25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做出《关于委托第二批9个地方建筑装饰协会进行全国住宅装饰装修行业自律管理企业准入与清出试点工作决定的通知》(中装协[2005 ]056号)。
▲10月30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一届理事,二、三届副理事长,四届荣誉理事、北京市建委原总工程师、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顾问刘导澜因病逝世,享年81岁。他曾为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发展和协会工作提高作出重要贡献。
▲11月12日,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和《中华建筑报》共同主办的“首届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峰会”在海南博鳌举。
▲12月13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召开《建筑装饰专项工程设计—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送审稿)评议会,当日向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报送《建筑装饰装修专项工程设计—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和调研报告》。[page]
2005年
▲1月18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发出《关于取得全国室内建筑师技术岗位资格职业人员的公告》,公告指出:经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及各地方建筑装饰协会的评审认证,取得全国室内建筑师技术岗位资格的职业人员共2157名,其中高级室内建筑师409名、室内建筑师967名、初级室内建筑师443名;高级住宅室内设计师75名、住宅室内设计师263名。
▲1月20日~21日,根据建设部和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人事聘任工作的安排,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举行“2004年度协会干部述职考评工作会”。
▲3月1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发出《关于进行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会员单位重新登记的通知》(中装协[2005]014号),此举是为2005年协会召开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及换届选举的组织准备工作之一,截止时间是2005年5月10日。
▲3月10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与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共同发出《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建筑装饰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的通知》(中装协[2005]016号),通知指出,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与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决定,自2005年开始进行双年度的“全国建筑装饰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申报工作4月4日~5月15日,5月17日开始评审,6月初公告。
▲3月15日~16日,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与南京市装饰行业协会共同组织的“南京市装饰行业可持续发展调研”在南京进行。
▲3月15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北京召开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施工图设计深度图样》编制工作会议”。
▲4月4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发出《关于下发马挺贵会长、徐朋常务副会长在全国建筑装饰协会秘书长工作会议讲话的通知》(中装协[2005]023号)。
▲4月8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海南省建筑装饰协会副会长、海南金厦工程实业公司董事长姜代云近被郑州轻工业学院聘请为艺术设计学院客座教授。
▲4月11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质量技术部编辑出版《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文件汇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参考资料之一》。
▲4月18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发出《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中装协[2005]024号),通知指出,评选工程范围应是2003年1月1日~2004年6月30日通过竣工验收的装饰工程,2005年4月20日开始申报,7月15日前上报,9月~10月复查。
▲4月19日,“2005年全国优秀建筑装饰项目经理表彰会”在深圳市召开,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会长马挺贵、副秘书长房箴等有关方面领导为来自全国各地参会的186名优秀项目经理代表颁证。
▲4月28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发出《关于全国住宅装饰装修行业2005年四个奖项评选工作的通知》(中装协[2005]030号),四个奖项:一是优秀企业家;二是优秀设计师;三是示范工程;四是AA、AAA信用等级评价。
▲4月29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装饰行业信息化调研座谈会”在石家庄市召开,第一次是4月7日在苏州举行的。
▲4月30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三八红旗手、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常务理事、郑州康利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薛景霞当选为全国劳动模范,并出席在北京人大会堂的颁证活动,受到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这是全行业的光荣。
▲5月10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向协会秘书处各部门、各专业委员会发出《关于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秘书处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建立学习制度的通知》(中装协[2005]034号)。
▲5月10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发出《关于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专业委员会负责人聘任的通知》(中装协[2005]035号),通知说:经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聘任张仁为住宅装饰装修委员会(筹)秘书长、张爱宁为副秘书长。
▲5月18日,建设部发出《关于严格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建办[2005]79号),通知指出,我部部管社团和部属单位在建设系统或行业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共5项,包括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5月26日~5月28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辽宁省丹东市中联大酒店召开了“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国际合作经验交流会”。全国各地建筑装饰协会领导及工作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企业代表等共120多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6月6日,经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领导批准,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信息部和南京市装饰行业协会共同发表《关于推动南京市装饰行业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同时附调研报告。
▲6月9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秘书处发表严正声明:近有人冒用中国建筑装饰领导的名义,向会员企业推销书籍及相关产品,现我会严正声明,我会领导从未以任何名义委托任何单位、个人推销任何物品,请有关会员企业谨防此类骗局。
▲6月14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召开2004年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审议会,出席会议的有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徐朋、副秘书长房箴、信息部主任兼《中国建筑装饰》主编黄白、行业发展部主任王本明,《中华建筑报》总编邓千、总编助理朱时均,会议听取了申报百强企业的工作汇报,对百强企业进行了审议。
▲7月2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秘书处召开专门会议修改协会章程,会议由副秘书长王毅强主持,参加会长的有会长马挺贵、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徐朋,以及换届会筹备小组成员黄白、王本明、杜桂玲、田万良、张爱宁,会议首先听取了黄白关于章程修改的方案说明,在此之前,以黄白为组长,王本明、杜桂玲为成员的章程修改小组,根据民政部章程范本和党和国家及建设部对社团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进行了多次磋商。会议逐条对章程进行了修改,形成初步修改草案。
▲7月6日,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召开2005年甲级资质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企业转正评审。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参加。
▲7月9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华建筑报社共同发出《2004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评价公告》。此次评价的企业,为主业是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89家和主业为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11家。评价标准包括企业2004年度主业产值、税收、总资产和行业评价,以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的扣分。这是业界第三次(第三年)评价百强企业。
▲8月18日,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主办、中华建筑报社承办的“装饰行业与节约型建设座谈会”在中华建筑报社举行。
▲8月26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会长马挺贵在北京北海万泰大厦会见了日本株式会社优恩中国总代表青木一秀一行。
▲8月28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与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共同发出《关于联合表彰“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优秀企业家”的决定》(中装协[2005]048号),共206名。
▲8月31日,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建设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的大力支持下,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主办,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辽宁省装饰协会、大连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协办的“全国住宅装饰装修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暨行业发展论坛大会”在大连市水上人间国际假日酒店召开。
▲9月13日,国家民政部致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登记通知书》(民社登[2005]第466号),通知说:经审查,你会申请成立设计委员会、幕墙工程委员会符合有关规定,准予登记。特此通知。抄送:建设部。至此,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去掉了“筹”字;原铝制品委员会更名为更为贴近行业发展需求的“幕墙工程委员会”。这是全国建筑装饰协会行业发展中的大事。
▲9月13日,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组织的“2004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复查工作组”深入各地进行复查工作。在此前一天,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北京召开复查组工作会议,会议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副秘书长房箴主持,再次强调了复查纪律,尽最大可能减轻企业和地方装饰协会负担。此次复查的联络工作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信息咨询委员会负责。
▲11月3日,根据建设部关于学习十六届五中全会通知的要求,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组织协会各部门工作人员学习十六届五中全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温家宝总理关于“十一五”规划建议说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建设部汪光焘部长要求贯彻落实的讲话。
▲11月12~13日,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华建筑报社共同主办的“2004年度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评价新闻发布、授牌仪式暨第二届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峰会”在北京21世纪饭店隆重召开,标志着“百强评价”活动从探索走向成熟,建筑装饰行业“扶大、扶优、扶强”战略已初见成效。
▲11月14日,中国建筑装饰发出《关于召开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05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优秀企业家表彰大会的通知》(中装协[2005]060号),通知指出,上述会议将于2005年12月22日~23日在北京友谊宾馆举行,通知于11月22日寄出。
▲11月15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会长马挺贵签署协会公告:2005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审会已于2005年10月27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经评审组评定:2005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类)获奖工程129项,获奖承建单位140个,获奖参建单位4个;2005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获奖工程23项,获奖设计单位25个;2005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建筑幕墙类)获奖工程36项,获奖承建单位36个。
▲11月23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召开专门会议,征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意见”。
▲12月18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发出《关于表彰2001~2005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明星企业的决定》,决定指出:经建设部批准,从2001年起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开展的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活动,已经成功地开展五年了。通过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评选活动,行业的整体施工质量和设计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有力地促进了行业的发展。 五年来,全国共有433个单位施工和设计的702项工程荣获了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其中有25个单位连续五年荣获多项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经我会会长会议决定,特授予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等25个单位为“2001~2005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明星企业”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
▲12月22日~23日,有来自全国52个地方建筑装饰协会负责人和800位代表参加的“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友谊宾馆隆重召开。大会同时举行了“2005年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优秀企业家”、“2005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及“2001~2005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明星企业”颁奖典礼。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从此形成了六届理事会领导集体:会长:马挺贵;常务副会长(法人代表):徐朋;副会长(11人?按姓氏笔划为序):丁欣欣、丁域庆、王波、王冶、冯林、叶远西、朱兴良、陈志达、陈丽、魏光、薛景霞;秘书长:王振东;总建筑师:房箴;副秘书长:王毅强、黄白。
名誉会长:张恩树;名誉副会长(5人):汪家玉、谢建伟、陈国宏、张钧、黄恒。
▲12月24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召开专门会议,论证由幕墙工程委员会起草的《全国部分城市既有幕墙安全性能情况进行抽样调查报告》,会议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总建筑师房箴主持,参加会议的有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秘书长王振东、副秘书长王毅强、黄白,幕墙工程委员会秘书长宋协昌,行业发展部主任王本明,施工委员会秘书长顾国华,幕墙专家龙文志、姜仁、莫英光。会议进行了认真细致地讨论,决定修改后上报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