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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 2017建筑业年度热词盘点
来源:建筑时报    时间:2018-01-08 09:20:02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过去一年,全国的国企改革重点难点问题陆续取得突破,其中公司制改制全面提速,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公司制改制方案已全部批复完毕,各省级国资委出资企业改制面达到95.8%。建筑行业国企改革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公司的主要措施是由全民所有制改为国有独资企业。

  热词之五:PPP

  近年来,PPP持续受到社会各方的关注,每当有关于PPP的政策出台,都会占据各大主流媒体的头条位置。2017年更是我国PPP发展的关键一年。

  7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开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了可以采用PPP模式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的条件,并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可以采用PPP模式的项目指导目录,并适时调整。

  该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有利于解决PPP推进中存在的合作项目决策不够严谨、实施不够规范等问题。但征求意见稿缺乏实操性和创新性,无法解决“重建设轻运营”的PPP痼疾。

  国有资本占据PPP项目主导地位,民营资本总体参与度不高一直是困扰我国PPP发展的主要问题。

  从我国目前PPP的发展来看, PPP不再是政府与私人资本间的合作,而是国有资本、私人资本等多种资本的合作。其中,国有资本成了主角,私人资本则成了配角。而在国有资本中,中企则是主角中的主角。数据显示,由央企牵头参与的PPP项目已达1062个,投资额5.7万亿,占总成交数的59%。而今年1至7月,央企建企中标PPP项目占比31.6%,总投资额高达1.54万亿。

  为此,11月国资委下发 《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严格准入条件、严格规模控制等方面对央企参与PPP提出明确要求,并强调各央企对PPP业务实行总量管控,从严设定PPP业务规模上限,防止过度推高杠杆水平。

  希望将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完善后能正式出台,使我国PPP建设运营有法可依。国家对PPP项目进一步严格控制,避免PPP进一步无序发展,使PPP项目真正成为政府与私有资本间的合作,发挥其真正的作用。( 胡婧琛)

  热词之六:资质改革

  进入2017年,建筑业推进“放管服”的步伐明显加快,资质资格管理作为其中重要的一环更是进行了大刀阔斧的简化和优化。

  2017年年初出台的19号文明确要求,简化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减少不必要的资质认定。为此,这一年,主管部门继续为企业资质做“减法”,不仅正式取消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工程咨询单位资质和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还拟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

  针对暂时还不具备取消条件的资质,有关部门也对资质标准做了相应的优化,如住建部发布《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与07版标准相比,在资信能力、企业人员、科技进步水平、承包范围、业绩等方面做了重大调整。

  同时,在具体的资质管理上,更加注重企业的全过程信用。如北京、上海、浙江被认定为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的试点省市,资质升级将依据企业承诺直接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各地陆续启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严格依法查处不合格企业和人员,强化市场清出管理;江苏、山东、河南等省相继发文,允许“信用好”的企业超资质承接工程;园林绿化资质和工程咨询资质被取消后,相关部门要求应以信用作为企业参与招投标的重要参考依据。

  除了淡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也成为大势所趋。19号文提出,有序发展个人执业事务所,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这也是国家层面对设计事务所制度的最高层面的明确表态。2017年3月1日成为了建筑设计行业从企业资质向个人职业资格管理的转折点。当天起,一名一级注册建筑师即可开设合伙制设计事务所,建筑设计行业率先进入个人执业时代。

  随着 “放管服”力度的进一步加大,企业资质的淡化将是未来的不变趋势。在此过程中,期待有关部门加快完善信用体系、工程担保及个人执业资格等相关配套制度,试点放宽承揽业务范围限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徐敏)

  热词之七:工程总承包

  作为一种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工程总承包虽然二十多年来一直受到业内有识之士的鼓吹和政府主管部门的大力推广,但是市场实际的响应度其实一直不如人们的预期,这是业界不争的事实。但是近两年,尤其是今年以来,它却以令人惊讶的热浪,几乎席卷整个2017年度。

  从政府层面看,在2017年年头,首先是国务院办公厅于2月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首次在中央层面提出要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并且明确,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工程应完善建设管理模式,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加快完善工程总承包相关的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制度规定。按照总承包负总责的原则,落实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控制、成本管理等方面的责任。除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工程总承包范围内且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外,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直接发包总承包合同中涵盖的其他专业业务。为建筑业的改革和发展带来了深远影响,尤其是在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上,要求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4月,住建部印发《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也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行建设工程领域内的工程总承包模式。

  在2017年的最后两个月内,江苏、内蒙古、贵州、广东、上海、河南、浙江、安徽等十多个省市自治区更是以争先恐后的姿态,为工程总承包添温加热,接连出台落实顶层设计的各地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而且都没有例外地把推进工程总承包作为地方建筑业发展的重要内容。

  据有关机构不完全统计 ,在整个2017年度内,省市自治区以上的政府机构出台的关于推进工程总承包的政策接近50个。更加值得重视的是,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加快推进工程总承包,完善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住建部专门组织起草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并于去年12月28日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业内一些专家预测,因为政策传导效应和市场本身的需求,2018年工程总承包一定会比2017年更热。(孙贤程)

  热词之八:建筑师负责制

  2015年,住建部首次提出“建筑师负责制”的概念;2016年,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将“创新发挥建筑师作用机制”列入2016年工作要点;2017年,“建筑师负责制”的落实与推广取得了一系列具有重要意义的成果——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发布,提出“在民用建筑项目中,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鼓励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5月,住建部印发《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试行建筑师负责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兼顾中国特色,改革创新,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建筑师负责制。与此同时,广西,深圳,福建等地也在2017年积极推进建筑师负责制的试点工作……

  8月,上海市“建筑师负责制”试点项目调查报告出炉,据统计,有81%的相关方认为通过试点项目,建筑师初步发挥了主导作用,朝着以建筑师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发挥主导作用的方向发展。

  然而,在双轨制前提下,设计企业和建筑师个人之间的责权界定不明晰、企业资质评定与注册建筑师制度的矛盾等情况下,试点也暴露了“建筑师负责制”的推广仍面临诸多问题。据统计,最主要的三项困难分别为“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建筑师责权利未统一”、“建筑师执业人员责任保险机制”以及“建筑师综合能力与业务素质难以匹配”。概括而言,目前这种工作模式的主要矛盾集中在建筑师的“责、权、利”的界定与划分上。

  12月,住建部下发《关于征求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进建筑师负责制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对于上文中提到的问题,意见函提出如下内容——“实行建筑师负责制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与设计企业、总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和指定服务商的合同中明确建筑师的权力并保障建筑师权力的有效实施”;

  另一方面,“建筑师在提供建筑师负责制的项目中,应承担相应法定责任和合同义务,因设计质量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设计企业承担赔偿责任,并有权向签章的建筑师进行追偿”;此外,“建筑师负责制不能免除总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和指定服务商的法律责任和合同义务”。

  从建设项目内在规律和实践经验来看,建筑师对项目建设的好坏负有直接责任。但有多大的责任,就要有相应的权利。责与权必须有制度和自律机制来保障,唯如此建筑师负责制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值此新年之际,或许这也是对“建筑师负责制”在2017年里的进展总结,同时为这一工作模式在2018年里的进一步普及与落地打下夯实的基础。( 杨星宇)

  热词之九: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工程质量安全”是行业内一个永恒的话题,每年都入选行业的年度高频率热词,2017年更是不例外。住建部在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的基础上,于2017年3月3日又发出了《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又再掀“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3年风暴。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要求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使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围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住建部要求各地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抽查抽测的基础上,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半年对本地区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一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半年对本行政区域工程项目进行一次重点抽查和提升行动督导检查。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的“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中国建筑业协会还制定了“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万里行”活动方案,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力度,树立正面典型,持续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工程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推动提升行动全面深入开展。并及时组织协调宣传各地贯彻落实提升行动的先进经验和工作动态,宣传推广优秀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先进经验。还组织有关媒体记者深入企业及其承建的工程项目进行调研采访,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大力宣传在创建鲁班奖工程和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方面的成绩,弘扬行业正能量。9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更为行业内开展的“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推向高潮,使行业内真正形成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视工程质量、企业追求工程质量、社会崇尚工程质量、人人关心工程质量的良好氛围。(王铭辉)

关键词: 权威 发布 2017 建筑业 年度 热词 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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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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