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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工程造价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来源:住建部     时间:2017-08-07 10:05:34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建部近日印发《工程造价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亮点及全文如下:

  四、推进工程造价信息化

  (一)夯实信息化发展基础。

  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行业协会参与的原则,构建高效的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协同机制。完善各级政府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整合全国及地区造价信息资源,建立并逐步完善包括指数指标、要素指标、典型工程案例等在内的工程造价数据库。加强工程造价信息化技术研究,加快工程造价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统一工程交易阶段造价信息数据交换标准,实现互联互通和跨部门信息协同。

  (二)提升造价信息服务能力。

  大力开展工程造价动态监测,提高工程造价综合指数、人工、材料等指数监测敏感度,建立市场行情分析、多方联动、快速反应管理机制。以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基础性信息和城市轨道交通、海绵城市、地下城市综合管廊、棚户区和危房改造、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程维修养护等重点工程的造价信息为基础,制定工程造价信息公共服务清单。加强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中标价、竣工结算价以及工程项目造价信息等数据的积累与分析,发布工程造价人工、材料以及综合指数等指数、指标,引导市场对价格发展进行预判,为建设各方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

  (三)构建多元化信息服务体系。

  加强对市场价格信息、造价指标指数、工程案例信息等各类型、各专业造价信息的综合开发利用,丰富多元化信息服务种类。鼓励社会团体开展细微、精准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建立健全合作机制,促进多元化平台良性发展,大力推进BIM技术在工程造价事业中的应用。

  加强对商业信息服务行为监管,重点防止行业和地方技术壁垒。加强“互联网+”协同发展,促进工程计价方式改革,注重造价与设计、工期、施工的结合,提高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精准度。

  五、提升工程造价治理水平

  (一)推进工程造价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和项目信息查询、披露和使用制度,完善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积极开展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以及执业质量为核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信用管理办法,通过建立“基础信息”“良好信息”“不良信息”数据库,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探索在工程造价行政监管中实行差异化管理。加快实现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数据共享交换。加强与各部门、各行业的协作,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

  (二)建立工程造价纠纷调解机制。

  按照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的要求,充分发挥金牌造价师在调解纠纷中的专业优势,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多元化纠纷调解中创新机制,搭建平台研究并制定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调解规则,开展纠纷调解工作,加强行政调解、行业协会调解、司法及仲裁之间的联动,提高工程造价纠纷解决效率,维护建设市场稳定。

  (三)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监管。

  明确执业主体责任,建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人员的追责机制,建立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检查制度和信息公示制度。完善资质资格管理制度,有序发展合伙制事务所,推动建立工程造价执业保险制度。加强对参与计价活动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工程造价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全面公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推动行业协会和社会力量参与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关键词: 住建部 工程造价 事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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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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