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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建筑业改革发展中的三场变革和三件大事
来源:中国建筑业协会  作者:王铁宏  时间:2017-07-18 09:04:05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我们对建筑业改革发展正经历的三场变革、三件大事作出分析,就是要学会顺应大势、把握大局、制定大策,不断提高战略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和辩证思维能力。

  市场模式的深刻变革——全面推行PPP模式

  国家大力推行PPP模式,逐渐形成了巨大的市场规模。从财政部PPP项目库看,截至2017年3月末,全国入库项目共计12287个,累计投资额14.6万亿元。其中,已签约落地项目1729个,投资额2.9万亿元,落地率34.5%。国家示范项目共计700个,累计投资额1.7万亿元。其中,已签约落地项目464个,投资额1.19万亿元,落地率66.6%。从国家发展改革委PPP项目库看,自2015年起,第一批向社会公开推介了1043个项目,总投资1.97万亿元;第二批公开推介了1488个项目,总投资2.26万亿元。

  PPP项目的大市场,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目前建筑业企业在参与PPP项目方面一个明显的现象就是“国进民退”,建筑业央企和国企承揽了已落地的大部分PPP项目,而民营企业则参与有限或很难参与。

  究其原因,一是地方政府对与民营建筑业企业合作存有顾虑,担心民营建筑业企业违约风险高,容易引发对政府监管不力、国有资产流失、利益输送等方面的质疑。二是民营建筑业企业在PPP项目上的竞争力不强,特别是融资能力有限的短板,让民营建筑业企业对PPP项目望而兴叹。

  如何推动民营建筑业企业参与PPP项目?一是地方政府应加大对民营建筑业企业的扶持力度,从既保障PPP项目顺利实施又切实促进本地区建筑业企业发展的角度,制定相关鼓励扶持政策。江苏省在这方面的做法值得借鉴。江苏省政府的思路很有启发——如果江苏的项目都不让江苏企业干,那他们还怎么到外地参与竞争?二是民营建筑业企业要发挥自身特点,联合优势互补企业参与PPP项目。民营建筑业企业要充分发挥经营机制灵活、管理决策效率高的优势和作为本地企业的优势,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能与自身优势互补的央企、国企联合竞标PPP项目。也可以尝试通过战略重组、与金融机构合作等方式,多渠道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三是民营建筑业企业可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积极介入已落地实施的PPP项目,承揽其总承包业务。随着国家级、省级、市级乃至县级PPP项目的不断落地,市场整体规模将超出建筑业央企和国企的承揽能力,民营建筑业企业必将会大有可为。因此,民营建筑业企业要勇于创新发展,加快转型升级,主动适应市场变化,充分认识和发挥自身比较优势,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不断抢抓发展机遇。

  需要关注的是,在设计施工总承包基础上更深层次的改革,即PPP模式。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关键在于形成真正意义上优化设计、缩短工期、节省投资的甲乙双方理性契约关系。PPP则是更深入的改革,是投资方式改革的深化,必然产生公共投资项目全面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的改革效果,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可以断定,真正意义的PPP必然需要设计施工总承包,真正实现设计施工总承包则必然需要建筑产业综合技术的全面创新和提升。相信,这将会是经济新常态下转型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的必然要求。

  在推进设计施工总承包发展中,既要关注中铁工、中建等真正意义上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创新经验。也要关注中天、苏中建设等内涵式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创新经验。当然还要关注现代集团、华蓝集团等以设计为龙头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创新经验。特别需要指出,中天、苏中建设的经验在PPP模式下有新的发展空间,就是承接PPP项目中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为甲方创造价值。

  推广PPP后,央企、国企和一些上市企业实现跨越且转型,由建筑承包商向PPP综合承包商转变,获取投资、承建、运营3个效益。其他企业如果不能转型,但也必须跨越,必须寻找新的市场细分,要靠设计施工总承包为新的PPP项目业主创造价值。

  政府监管方式的深刻变革——新一轮建筑业改革

  国办《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涉及的建筑业深层次改革有:一是关于建筑市场模式改革。《意见》要求,“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工程应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二是关于招投标制度改革。《意见》提出,“缩小并严格界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在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中,探索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三是关于政府监管方式改革。《意见》要求,“进一步简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类别和登记设置,减少不必要的资质认定”。并在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方面,“特别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四是关于质量监督的主体责任改革。《意见》要求,“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同时,政府可“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选择部分地区开展监理单位向政府报告质量监理情况的试点”。五是关于工程项目支付方式改革和投标价格改革。《意见》要求,“及时按合同约定足额向承包单位支付预付款”,“通过工程款支付担保等经济、法律手段约束建设单位履约行为”。“对采用常规通用技术标准的政府投资工程,在原则上实行最低价中标的同时,有效发挥履约担保的作用,防止恶意低价中标,确保工程投资不超预算”。

  其中,关于市场模式改革,明确鼓励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关于招投标制度改革,明确按投资主体重新要求,对社会资本投资项目不再简单一刀切;关于政府监管方式改革,开始直面问题,明确对甲乙双方同等要求;关于质量监督主体责任改革,明确要研究建立质量监督体制问题。

  这些改革都是深层次的,方向是正确的,效果令建筑业期待。现在关键的关键就是看这些改革怎么落地,什么时候落地。值得关注后续将出台的一系列配套文件。


关键词: 建筑业 改革 发展 三场 变革 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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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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