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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深圳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时间:2016-06-01 09:07:00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昨日,广东省环保厅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有关部门将强化建筑节能监管,大力发展绿色建筑。

    昨日,广东省环保厅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根据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5年广州PM2.5年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今年广州PM2.5年均浓度要比2015年下降3%。

    珠三角新增公交车

    纯电动公交车不低于90%

    根据《方案》,今年广东省将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应用。重点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邮政、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的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加快推动珠三角地区成为全国纯电动公交车推广应用的示范区域。珠三角地区更新或新增的公交车中,纯电动公交车比例不得低于90%,其余10%全部使用新能源车,不得使用燃料车。

    同时将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珠三角地区要进一步清理压缩黄标车剩余量,确保实现基本淘汰,粤东西北地区累计淘汰量要达到70%以上。进一步完善黄标车跨区域闯限行区联合电子执法网,珠三角地区要增加电子警察卡口,粤东西北地区要在今年6月底前全面启动黄标车电子执法工作。加快推进环保、公安部门黄标车数据实时交换,争取今年年底前全省所有地级市全部加入跨区域联合电子执法。

    遭遇极端气象条件

    启动重污染“削峰”工作

    《方案》显示,全省将建立预报预警系统,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加快推进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和源解析研究。今年6月1日前,粤东西北城市发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信息,韶关、汕头、茂名完成源解析初步成果论证;今年年底前,全省实现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业务化运行,发布全省片区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开展源解析业务化工作。加强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和实时监测资料共享,提高基层县级的监测和预报预警能力水平。

    开展冬春季重污染“削峰”工作。遭遇极端气象条件影响时,全省各地要启动重污染“削峰”工作,减轻重污染对公众健康影响,加强对重污染企业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必要时可以采取对重污染行业冬春季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减少建筑施工等综合性措施。

    广州新建保障性住房

    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根据《方案》,有关部门将强化建筑节能监管,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广州、深圳市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他地区新建保障性住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比例不低于75%。

    积极推进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实施燃煤机组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今年年底前完成22台3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淘汰燃用高污染燃料锅炉。珠三角各市环保部门和质监部门要密切合作,联合清查位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除纳入集中供热规划或确有必要保留的之外,确保禁燃区内不遗留高污染燃料锅炉;今年6月底前,珠三角各市要基本淘汰位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外的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


关键词: 保障房 绿色建筑 标准 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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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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