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承揽工程项目,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和资质要求,通常以企业集团资质中标的项目占有较大的比重,而施工通常由法人子公司所属项目部负责实施。
一般均以中标单位名义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并向业主开具发票;但工程项目的成本、费用等均在实际施工单位发生,这种情况将造成建筑业“营改增”后工程实施主体与纳税主体不一致问题,即销项税在中标单位而进项税在实际施工单位,进项税和销项税不属于同一纳税主体,从而造成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无法抵扣进项税,导致企业集团整体增值税税负增大。
另一方面,中标单位与实际施工单位之间一般不签订工程承包或分包合同,而依据内部任务分劈文件或授权文件明确双方的经济关系及职责,双方并无合同关系,内部总分包之间不开具发票。在建筑业“营改增”后,由于中标单位与实际施工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将无法建立增值税抵扣链条,实现进项税抵扣。
据有关大数据统计,建筑行业目前每年完成50万亿投资、在建项目100多万个、5000万人就业,产出产值18万亿、税收近6000亿、利润近7000亿,从产值和就业人数看,似乎很难找到一个比建筑业更大的行业。由于建筑行业体量规模大,涉及行业上下游产业链范围广,因此建筑业的“营改增”之所以成为问题,不是“营改增”本身有多么复杂,而是涉及面太大变得复杂。
而建筑企业的组织层次多、信息传递慢、管理难度大;人员和管理分散,管理标准化程度难以提高,使营改增的变革难度加大很多。
在过去的营业税环境下,很多建筑企业的总包业务,采用挂靠模式、项目承包模式,管理几乎是甩手的,很少考虑涉税管理,这样的方式在未来增值税环境下,显然行不通。
挂靠项目实施时,为降低采购成本,挂靠单位购买材料往往不要发票,被挂靠单位就不能获得进项抵扣发票,税负自然就会提高。如果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材料供应商往往会趁机加价,挂靠方利润又将大幅减少,直接导致偷工减料等影响质量和安全的行为发生。为降低税负,部分挂靠方铤而走险,通过非法途径获得可抵扣发票,但因缺乏真实的交易行为,有骗税嫌疑,一旦被税务机关发现,其后果将难以估计。
从分包商的角度看,在营业税环境下,从前期的报价到最后的结算,相对简单,对税收核算无需考虑太多。前面也说了,进项税大部分在施工企业中产生,而分包商又是施工企业里的大头,所以营改增后,分包商最先碰到的问题就是项目报价的改变,即计价方式的改变,需要从报价开始,测算进项税可能的抵扣额度,在销项税既定的情况下,只有准确测算进项税,才能测算出税收成本,得到准确的项目报价。
由于行业的一些现状,比如砂石等地材基本没有发票、劳务支出逐年提升且只能抵扣3%等情况导致建筑企业无法获取足额的进项而使税负增加。而且因为建筑业增值税发票具有量大、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发票传递与整理的工作量巨大。特别是在如何确保发票合理开具与真实交易上将成为管理重点和难点,对此要求企业加强税务提前筹划能力。
有些分包商由于自身规模限制,各项管理工作比较薄弱,相关财务人员水平也相对较低,对增值税发票的鉴别、管理、使用等掌握理解不十分规范,甚至可能会给企业造成损失。所以“营改增”后,应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加强法律意识,提高业务能力。营改增表面上是考验企业的税收,其实骨子里却是考验企业的管理水平。不仅影响企业的利润,而且直接影响企业稳健经营与可持续发展。
分包商面对营改增,可以参见前几日发布的文章:面对营改增,面对建筑央企独步天下:分包商们如何在夹缝中生存?小编提醒:浓汤虽好,可不要贪杯噢~
分包商们想要在竞争激烈的基建市场喝到高浓度的骨头汤,需要提高管理能力,练好内功,转变思想观念,提升眼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