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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日起建筑业绩不再有效是真的吗?
来源:中装新网整合    时间:2016-12-27 15:59:48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2017年1月1日起,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一级资质的企业,工程业绩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未进入发布平台的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关于注册建造师在项目挂证

  众所周知,注册建造师挂证分两种:挂企业和挂项目。挂项目是从投标阶段开始,因为挂项目风险相对较大,加上项目责任终身制的推行,出了事故要负法律责任,所以一般情况下,选择在企业挂证的较多。

  《通知》出台后,挂企业已基本上没有市场。为了经济利益,部分挂企业的证书或将分流到挂项目上来,挂项目证书供给量势必增加,挂项目价格与原先价格相比或将走低,但不排除在政府主管部门严管下,推行“一个项目一个证”,挂项目的价格会在一定程度上走高。

  针对上述这一问题,《通知》中特别强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项目经理是否持注册建造师证书上岗、在岗执业履职等行为的监督检查。

  但究竟执行情况如何?能否最大限度地减少项目挂证?还有待观察。需要注意的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5年发布的《关于开展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86号),明确提出:力争2015年底前完成省级全民参保登记系统建设工作,2017年底前实现对参加全民参保登记地区的数据全覆盖。也就是说,在2017年底前实现全国社保联网后,人证分离的情况将基本杜绝,挂项目、挂企业都将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3、《通知》对三类人员的影响

  挂证是建筑业在特定环境下产生的乱象,一直被政府部门列为打击的重点对象,此次《通知》的出台可谓釜底抽薪,让挂证失去了生存的土壤。同时,住建部四库一平台的完善和人社部的社保全国联网的推行,也将使得项目挂证难上加难,而且风险极大。

  目前建筑市场中存在三类人员:有证的业内人士、无证的业内人士、有证的非业内人士,《通知》出台后,将对其产生哪些影响?

  有注册建造师证书的业内人士

  这类人士将是绝对的“香饽饽”!《通知》强调:重点加强对项目经理是否持注册建造师证书上岗、在岗执业履职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和注册建造师进行严厉处罚。

  在各级主管部门的严管之下,目前建筑市场中无证的业内人士、有证的非业内人士(挂证)在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的情况必将大量缩减,各类项目将大量需要拥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又真正干工程的项目经理,这类项目经理的收入也必将看涨。

  无注册建造师证书的业内人士

  未来,在工程行业没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将无法前行。目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中要求: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未取得注册证书的,不得担任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因此,建议无注册建造师证书的业内人士,还是要考取注册建造师证书。

  有证的非业内人士

  目前已有注册建造师证书且纯粹为了挂证的非业内人士,应清楚认识到,项目风险大,而且现在实行的是项目终身负责制,项目一旦发生事故,项目经理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不要图小利而失去个人未来。

关键词: 建筑业 住建部 建造师 简政放权 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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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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