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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优秀设计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装新网    时间:2012-03-22 12:00:55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各获奖企业: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已连续举办了7届,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项目设计师也于去年开始评选,并在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中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为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树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师的先进典范,全面提升企业和行业的竞争力,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我国建筑装饰行业,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决定再行开展“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优秀设计师”(简称:优秀设计师)的评选工作。

  一、现将2008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优秀设计师”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1、“优秀设计师”在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工程项目设计师中产生。

  2、根据《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优秀设计师评选办法》(见附件)申报人由所在企业统一进行申报;各获奖单位负责初审、初评和推荐工作。

  3、申报工作自2008年9月20日开始至12月10日结束。2008年12月10日前请各推荐单位将申报材料快递或报送到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

  4、2008年12月底我会组织专家评审,公布评审结果,并择期召开表彰大会,表彰大会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5、有关评选工作的各项事宜、评选办法和申报表可以从附件中 下载。

  6、评选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请各申报单位确定人员,公平、公正、公开地组织好本单位的初审、初评、推荐工作。

  7、各地区开展此项工作时,如有问题请及时向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咨询。

  二、其它事项:

  1、优秀设计师申报人员每人需缴纳评审、制作工本费2800元(证书、公示等宣传工本费),请于2008年12月10 日前汇至或交至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

  汇款户名: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汇款开户行:北京银行甘家口支行

  汇款账号:01090315500120105251830

  2、表彰会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联系方式: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21号甘家口大厦lO层

  邮政编码:100037

  联 系人:刘  剑

  联系电话:010—88389165

  传 真:010—88382788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二OO八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一:《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优秀设计师评选办法》

  附件二:《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优秀设计师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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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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