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WZZB-2013-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集团公司九院北区装修改造项目已由长春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汽开管经字【2012】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一汽集团公司九院北区装修改造项目施工
2.2项目性质:房屋建筑工程
2.3建设地点: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创业大街培训中心主校区。
2.4招标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2.5工期要求:计划开工2013年4月15日,计划竣工2012年11月15日,工期214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标准二级以上(含以上级),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等级标准三级以上(含以上级)资质,近三年所承担的房屋建筑类工程不少于三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二级(含以上级)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子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子公司资质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吉建管[2011]32号)。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21日至2013年3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4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四楼开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采购部
办 公 地 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8号
邮 政 编 码: 130011 联系电话: 0431-81507686
联 系 人: 连相庆、郭焕明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 公 地 址:长春市锦程大街2769#
邮 政 编 码:130011 联系电话: 0431-85905901
传 真:0431-85901392 联 系 人: 刘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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