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TZB2012-750、751
1.招标条件
白山市江源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白山市江源区公安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白山市江源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选定勘察设计企业。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白山市江源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白山市江源区江源大街和民心路交汇处
2.3建筑面积:9576M2,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项目总投资额:2681万元
2.5标段划分:一标段(HTZB2012-750):勘察;二标段(HTZB2012-751):设计
2.6招标范围:
2.6.1一标段:白山市江源区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勘察
2.6.2二标段:白山市江源区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2.7服 务 期:一标段(勘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工
二标段(设计),2012年11月底前完成设计全部内容
2.8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勘察):投标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乙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2 二标段(设计):投标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乙级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09-2011年)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09月25日至 2012 年09月29日,每日上午 08:30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六楼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窗口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岩土职业证书及复印件(勘察)、注册建筑师职业证书复印件(设计),以上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24日10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白山市江源区公安局
联系人:郝先生 电 话:0439-381406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2553号民航大厦411室
邮政编码:130062
电 话:0431-87933788 传 真:0431-87910195
联系人: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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