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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资质改革将设1年过渡期
来源:建筑时报    时间:2020-11-26 10:56:26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改革将做好新旧政策过渡衔接,设置1年的新旧资质过渡期,并实行简单换证,即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的资质证书,不再重新核定资质,减轻企业换证负担,确保新旧政策平稳过渡。

11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易军在国新办吹风会上介绍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有关情况时表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出台新的资质管理规定和标准。在充分听取市场主体意见基础上,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修订工作。

改革将做好新旧政策过渡衔接,设置1年的新旧资质过渡期,并实行简单换证,即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的资质证书,不再重新核定资质,减轻企业换证负担,确保新旧政策平稳过渡。

易军介绍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主要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四大类,每大类下设若干类别和等级,共计593项,涉及房屋建筑、市政、公路、铁路、民航、水运、水利、通信等领域。目前,共有建设工程企业13.6万家,从业人员6000余万人。

11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大幅压减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并加强监管,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扩大消费和有效投资创造条件。

易军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从六个方面落实上述要求:

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将现有593项资质类别、等级压减至245项,压减幅度为59%。

放宽准入限制,激发企业活力。精简审批条件,放宽资金、人员、业绩、技术装备等要求。

下放审批权限,方便企业办事。开展资质审批权下放试点。

优化审批服务,推行告知承诺制。加快推行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全面实行全程网上申报和审批。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加大审批后动态监管力度,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个人职业资格管理,建立个人执业责任保险制度。

完善招投标制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优化调整招标条件设置,引导建设单位更多从企业实力、技术力量、管理经验等方面选择企业,推行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

易军表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制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指标说明,细化审批标准和要求,加强对地方资质审批人员的培训。同时,对地方资质审批工作进行抽查,对违规审批行为严肃处理,公开曝光。


关键词: 建筑资质改革 住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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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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