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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合作区专项规划、设计导则等四个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abbs 时间:2013-01-17 09:29:57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深圳前海合作区专项规划、设计导则等四个项目招标公告……

  (二)二〇一三年度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第12、13、17、18、21开发单元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市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受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委托,就二〇一三年度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第12、13、17、18、21开发单元规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项目编号:UHO2012-QHG0027

  2. 项目名称:二〇一三年度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第12、13、17、18、21开发单元规划

  3. 项目内容:第12、13、17、18、21单元: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单元规划;招标金额及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仅接受联合体投标(须由境外和境内机构组成)。

  4.2本项目可接受组成成员不超过二家,由境外知名设计单位与国内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其中国内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建设部核发的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联合投标协议书中应对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作出清楚、完整而又详细的说明。中外合作的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

  4.3 境内供应商应为在中国大陆地区注册独立法人,并经工商行政部门年审合格。联合体中的境内外供应商均应具有近三年内的大型城市滨水区、城市中心区的规划编制经验。

  4.4供应商应信誉良好,未被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委、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且2007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重大规划设计质量事故和不存在与本招标人有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

  4.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4.7联合体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中标项目费用的支付。

  4.8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共同签署的合同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并承担连带责任。

  4.9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超过2人,联合体各方可各自指定1个项目负责人,境外设计公司需指定其合伙人之一或公司总部主创设计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之一,联合体各方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均需参加规划编制各个阶段的主要汇报及沟通会议。

  4.10供应商以单位/公司名义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

  4.11除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招标公告中“供应商”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12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2010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由营业执照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扫面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出具日期需自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为有效期)。

  5. 招标文件发放的方式和时间: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于2013年1月15日9:00至2013年1月25日17:00期间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外地供应商可电话咨询有关事项):

  5.1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对主办人的授权证明;

  5.2 境内企业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供应商未被取消中标资格、未发生质量事故,与招标人无尚未解决法律纠纷之证明或承诺;

  (8)拟派项目负责人及相关资格证明;

  5.3境外企业资料,包括企业注册资料及证明、具有大型城市滨水区、城市中心区的规划编制经验证明文件,拟派项目负责人证明资料。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7002号第壹世界广场A座7楼,深圳市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人民币50元。

  6.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现场踏勘。

  7. 答疑事项:2013年1月22日 下午5 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送达我司,逾期不予受理。我司会将集中答疑结果在我司网站以公开发布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以我司发出的通知为准。

  8.本项目实行网下纸质投标文件投标。

  9.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月28日14:30

  10. 开标时间:2013年1月28日14:30

  11.开标地点:见本公告联系表

  12.投标方法: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在深圳市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开标室现场开标。

  13.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4.我司仅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被授权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15. 本文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16. 重要提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市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代理网”(http://www.uho.cn/daili/),招标人在以上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招标人恕不再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17. 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如下联系方式以书面和电话等形式进行查询:

  联系表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7002号第一世界广场A座7楼

  联系电话:0755-33000119

  传真(Fax):0755-33000101 0755-33000123

  政采专用邮箱:uhocai@163.com

  邮政编码:518026

  查询网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http://www.szqh.gov.cn/

  深圳市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采购代理网 http://www.uho.cn/daili/

  深圳政府采购网 http://www.szzfcg.cn/

  标书费及招标保证金缴费银行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收款单位:深圳市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806014170017592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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