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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29省最新调整:400万以下不用公开招标!各省集采标准最新公布!

来源:建造云 时间:2019-01-22 11:25:26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多个省市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限额直接从200万上调至400万!文末附最新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全文解读!

  陕西省

  10月,陕西省财政局发布了《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陕西省新《目录》要求省级货物和服务类项目采购预算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省级货物和服务类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

  也就是说陕西省10万以下的设备、耗材不用进行部门集中采购,200万以下产品不用公开招标!

  江苏省

  近日,江苏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印发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苏财购〔2018〕51号》。

  一、部门集中采购目录

  医疗设备和耗材被纳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

  一、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

  省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200万元(含)以上。对使用财政性资金涉及重大的民生项目、社会关注度高,预算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纳入集中采购。

  浙江省

  10月17日,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医疗设备(应国际招标的除外)纳入浙江省省级货物类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

  三、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货物、服务类项目:省级为50万元,市级为30万元,县级为20万元。

  四、公开招标限额标准

  货物、服务类项目:省、市、县三级均为200万元。

  新疆

  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8—2019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一、集中采购目录

  医疗设备被纳入集中采购目录

  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20万元的货物、工程、服务类分散采购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兵团本级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150万元、师市和团镇级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120万元的货物、服务类项目,应当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政府采购。

  广西

  广西省2018-2019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一、集中采购目录

  医疗设备(其中包括手术器械、医用仪器、设备、材料等)、医用材料、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纳入专用类政府采购目录:可委托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采购,也可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采购限额标准(含本数)以上的项目,实行分散采购。采购人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采购限额标准如下:

  货物、服务类项目:自治区本级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设区市、县级10万元以上;

  工程类项目:自治区本级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30万元以上,设区市、县级20万元以上。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 不实行政府采购,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等制度执行。

  三、公开招标限额标准

  5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桂财采〔2018〕1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2018—2019年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

  货物类省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调整为200万以上,此前是120万元以上,此次调整意味着广西省级政府集中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200万元以下数额标准(含本数)的货物不用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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