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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铁十条”!严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
来源:建筑时报 深圳建筑业协会  作者: 顾今 赵正明   时间:2017-09-28 09:19:20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9月19日,深圳市召开建设工程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百日大整治亮剑行动动员会,宣传贯彻当日印发的《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简称“铁十条”),为探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实现长治久安奠定基础。

  “铁十条”还具有三大特点:

  组合亮剑,惩治力度空前

  综合了法律、行政、经济和市场等多种手段,对违法违规行为“亮剑”。包括停标、停工、扣证、追缴违约金等措施,直接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经济效益挂钩。惩治对象涵盖企业和个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既要按程序调查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材料设备供应商、检验检测等单位是否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并对责任单位予以红色警示;同时对应的有关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人员也将被红色警示。

  齐抓共管,各部门形成合力

  整合安监、公安、司法、交通、建设、水务、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资源和力量,强化部门间协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同时把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纳入全市失信联合惩戒体系,直接影响企业参与投标资格与金融贷款等活动,增加其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成本,引导企业从被动安全向主动安全的转变。

  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铁十条”要求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实时公示重大风险源清单、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责任人名单。相关主管部门在门户网站或者其他公共媒体上公布安全问题突出工地名单、安全事故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全员全社会重安全、全员全社会管安全的良好氛围。


附通知全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

  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深建规〔2017〕11号

  各有关单位:

  《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9月19日

  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

  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重要指示精神,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提升我市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加大对建设工程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

  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等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相关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加强监管力度,强化建设工程安全隐患预控防治,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从快查处。

  二、公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实时公示重大风险源清单、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责任人名单。相关主管部门应在门户网站或者其他公共媒体上公布安全问题突出工地名单、安全事故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红、黄色警示制度

  建设工程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施工单位予以红色警示,在警示期内,依法禁止被警示企业在本市承接新的业务和投标:

  (一)发生安全事故一次死亡1人的,红色警示3个月;

  (二)发生安全事故一次死亡2人的,红色警示6个月;

  (三)发生安全事故一次死亡3-9人的,红色警示1年;

  (四)发生安全事故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给予无限期红色警示;

  (五)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或者被责令停工拒不停工的,红色警示2个月;

  (六)施工现场发生事故或者险情,虽未造成人员死亡但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红色警示2个月。

  经调查,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材料设备供应商、检验检测等单位对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负有责任的,按照前款第(一)至(四)项的规定给予红色警示。

  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相关涉事单位受到红色警示的,其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责任人员应一并给予红色警示,警示期与所属单位的警示期相同。

  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未达到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相关主管部门可以对涉事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黄色警示,具体情形及警示期限由相关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相关主管部门与公安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案件联合查处工作机制。公安部门接到相关主管部门联合查处请求应及时介入,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经市、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事故调查组应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者人员是否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强令冒险违章作业罪等进行核查。发现涉嫌犯罪的,调查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关键词: 深圳 铁十条 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 违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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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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