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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票据管理规定 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被罚19500元
来源:千龙网    时间:2018-01-17 09:23:17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因违反票据管理规定,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被处以19500元罚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8年1月10日。

    1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发布的行政处罚公示表(2018年第12期)显示,因违反票据管理规定,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被处以19500元罚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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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显示,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成立于1959年,1993年经建设部审定为全民所有制建筑一级企业,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等资质。现为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会员单位、汕头市建筑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关键词: 票据 管理 汕头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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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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