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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公立医院医疗采购将在中标目录中选择

来源:科技鑫报 时间:2015-11-12 14:33:42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日前,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2016年度甘肃省公立医院中成药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明确,采购主体为全省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四个目录”均按报销药品和非报销药品两个类别进行管理。报销药品为——《2010年版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甲乙类)》和《甘肃省2015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品目录》中所有中成药部分,涵盖医保、农合目录所有药品剂型。非报销药品为报销药品以外的其他中成药。
    《方案》还明确,中标价格是医疗机构实际采购药品的价格,也是配送企业向医疗机构配送的结算价格。中标企业是药品供应配送的主体责任人,企业必须无条件保障供应。中标企业自行确定配送企业,药品配送必须按照有关配送政策及时供应,满足医疗机构的采购需求,而医疗机构应将药品收支纳入预算管理,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不得超过30天。对投标生产企业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隐瞒周边价或虚报谎报周边价,蓄意抬高价格或恶意压低价格,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撤废,供应质量不达标的药品,未按合同规定及时配送供货,向采购机构、医疗机构和个人进行贿赂或变相贿赂的,一律记录在案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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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甘肃省 公立医院 医疗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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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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