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五中全会公报中提出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来源:健康界 时间:2015-11-03 15:30:46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宏观:政府治理机制
宏观层面的政府治理,涉及到政府如何举办和管理公立医院的问题。也包括社会资本举办医院出资人或机构如何举办和管理民营医院的问题。主要治理机制包括资源配置、筹资机制、支付制度、临客机制和行为规范五个方面。
中观:法人治理机制
顶层是法人制度,关系所有权问题的解决。现代医院已经是一种多元复合的医院举办体系,有公立医院举办,也有社会民营资本举办,还有混合举办的医院。解决好法人制度是衔接宏观的政府治理与微观的医院管理的中间环节,不解决好法人制度,政府资源配置可能无法有效发挥作用,医院的活力也无法激发出来。
中层是理事会或(董事会)的决策权和监事会的监督权制度的设计。过去的公立医院基本上是采取的行政管理方式,通过政府指令来进行决策管理,通过检查考评来进行监督。没有按照现代医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的规律来管理,其主要就在于没有建立相对独立的医院决策与监督的管制机制。
底层是院长经营权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实行的是院长负责制,但由于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属于上级政府任命,受医院管理团队分工负责的制约,院长负责制效率并不高。特别是现行院长的任职条件不规范、院长选拔机制存在种种缺陷、院长职业化素养达不到现代医院的要求,院长经营权要落实好还有相当难度。
法人治理机制是实现政府治理与医院内部治理的桥梁与纽带,或相互结合的有效形式,主要是明确和界定医院的所有权、决策权、监督权和经营权及其相互关系。
微观:医院内部管理制度
微观层面的医院内部管理,涉及医院的运行机制、建立正确激励和约束的问题,主要是医院人力、献血、设备、技术、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规则与章程,如人力资源、财务会计、薪酬待遇、绩效考核、质量与安全等管理制度。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对于公立医院来说,其目标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事分开、管理科学为特征的医院制度,核心是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公立医院责权关系和管办分开、政事分开的有效形式;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进而推动我国公立医院的改革与发展。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将民营医院平等纳入现代医院的范畴,不再是作为公立医院垄断制度下的一种补充。吸收民营医院参与现代医院建设的制度保障,有助于现代医院制度的完备,从而根本摒弃医院所有制所带来的公立与民营医院间的政策不公平、待遇不平等,让医疗真正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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