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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县级公立医院医价改革:大型医疗设备治疗费降20%

来源:长江商报 时间:2015-11-03 15:17:40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 据悉,湖北省医疗改革进入深水区。昨日,记者从湖北省物价局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全面推进医改,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省物价局、省卫计委、省人社厅发布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指导意见。

    据悉,湖北省医疗改革进入深水区。昨日,记者从湖北省物价局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全面推进医改,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省物价局、省卫计委、省人社厅发布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指导意见,自10月30日起,全省64个县(市)100余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其中,磁共振、放射治疗等86项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项目价格下调20%。
    伽马刀治疗费少交1500元
    在发布会现场了解到,此次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涉及价格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共4169项。其中,省管项目106项,市(州)管项目4063项。
    在106项省管项目中,包括门诊、急诊、住院等5项诊查项目价格上调75%。例如,二级综合改革公立医院普通门诊医师诊查费从2元调至3.5元,三级公立医院调整后为5元;二级公立医院专家门诊知名专家诊查费调至35元,三级公立医院调为52.5元。
    包括重症监护、新生儿护理等15项护理项目价格上调150%。例如,二级公立医院重症监护护理费调至7.5元/小时,三级公立医院调至10元/小时;二级公立医院新生儿护理费调至37.5元/日,三级公立医院调至50元/日。
    包括磁共振、彩超、放射治疗等86项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项目价格下调20%。例如,磁共振平扫每部位由500元调至400元;普通CT平扫每部位由150元降至120元;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由100元/次降至80元/次;伽马刀治疗由7500元/次降至6000元/次。
    省物价局农产品与医药价格处处长李新阶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2012年9月和去年10月,全省已经有两批县级公立医院启动了综合改革,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将在全省64个县(市)100多家综合改革县级公立医院全面推开,实施范围为第一、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和其余县(市)政府确定的1所县级公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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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湖北 公立医院 改革 医疗设备 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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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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