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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第十二届中国国际空间设计大赛> 组织办法

第一部分 大赛概况

一、大赛名称

第十二届中国国际空间设计大赛

二、大赛宗旨

以促进中国当代建筑装饰行业及环境艺术设计的和谐、健康发展为宗旨,以第十二届中国国际空间设计大赛为平台,促进设计师及设计团体之间的相互交流,提高专业水平,对具有优秀设计能力、专业水平及良好职业道德的设计师予以肯定,并通过大赛的宣传推广,扩大设计师个人及团体的公众认知度,使第十二届中国国际空间设计大赛成为广大设计师职业发展的重要平台。

三、参赛对象

会员企业设计师;国内外建筑师,环境艺术设计师,室内设计师,工业设计师;大专院校在职教师及学生。

四、大赛日程

1、2021年9月-12月,征集参赛作品、初评。

2、2022年1月-2月,复评。

3、2022年3月,终评。

4、2022年6月,颁奖。

五、参赛作品类别

1、酒店空间

所有的酒店、宾馆及与具有相关功能的工程项目,如各类商业酒店、精品酒店、主题酒店、民宿、特价酒店、都市酒店和度假酒店等。

2、商业空间

商业中心、购物中心、大中型商场、金融营业机构、超市及专卖店、零售商店、专业商店、美容沙龙、售楼处等。

3、办公空间

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办公用房。

4、餐饮空间

各类宴会厅、主题餐厅、特色餐厅、连锁餐饮等各种样式餐饮店。

5、娱乐/会所空间

各种样式酒吧、迪斯科舞厅、洗浴中心、会所、KTV等娱乐场所。

6、居住空间

普通住宅、公寓、别墅、四合院、复式楼等各类居住空间及各类房地产商展示示范单位的样板房空间。

7、文化/教育/观演空间

影剧院、专业剧场、音乐厅等以声、光、电等为核心技术的空间;以及文化类空间,各类学校、教育机构等,需含有多功能教室、学术报告厅等空间。

8、展陈空间

博物馆、展览馆、各类陈列室等展陈空间。

9、交通/体育/公共空间

机场、地铁、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空间,体育场馆、健身房等体育空间,图书馆等人群集散空间。

10、医疗/养老空间

医院、养老院、医疗机构、医养综合体等空间。

11、园林/幕墙

园林规划、公园小品、庭院,幕墙等与室内建筑相关的景观与幕墙设计。

12、陈设艺术

设计者通过运用各类家具、灯具、织物、器皿、雕塑、字画、纪念品、工艺品、人造植物等,根据环境特点、功能需求、审美要求、工艺特点等因素,营造出的室内环境空间。

13、高校教师、学生设计案例

(1)教师作品即高校空间设计类专业老师各种用于教学及教学实践的设计案例。

(2)学生作品即高校空间设计类专业学生的学校毕业设计。

14、BIM设计

运用BIM软件设计的作品。


大赛实施细则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学术委员讨论制定,另行公布。

第二部分 组织机构

一、行业指导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二、执行机构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学术与教育委员会

中国国际空间设计大赛组委会

三、特别支持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

四、学术支持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中央美术学院建筑设计研究院、四川美术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厦门大学、中南大学、西南大学、北京建筑大学、山东建筑大学、金螳螂建筑学院、南京林业大学、湖南工业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河北美术学院、湖南科技大学、云南大学、云南艺术学院、云南民族大学、重庆城市科技学院、重庆工商职业学校等。

五、媒体支持

新华通讯社、中国新闻社、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广东卫视、深圳卫视、山西广播电视台、中国经济日报、中华建筑报、《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杂志、城市·环境·设计(UED)、新浪网、腾讯网、网易网、今日头条、中装新网、深圳商报·读创APP、中国建装网、中洁网、多采多宜网、台湾OPEN Design 动能开启传媒、华之翼(北京)文化传媒、设计王DesignWant &《住宅美学》Living&Design、《河北建筑装饰》杂志、设计纪元等。

六、合作机构

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天津市环境装饰协会、重庆市建筑装饰协会、广东省建筑业协会、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江苏省室内设计学会、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广西建筑装饰协会、河北省建筑装饰业协会、辽宁省装饰协会、山东省装饰协会、云南省室内设计行业协会、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吉林省室内装饰协会、黑龙江省室内装饰协会、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厦门市建筑装饰协会、湖南省室内设计师协会、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武汉建筑装饰协会、宜昌市建筑装饰协会、西安市装饰业协会、洛阳市建筑装饰艺术行业协会、东莞市建筑装饰协会、台湾空间学社、青岛市建筑装饰协会、烟台市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师委员会。

第十二届中国国际空间设计大赛指导委员会

主 任 刘晓一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会长

副主任 刘   原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副秘书长

吴   晞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副会长

叶大岳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副会长

孟建国 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会长

梁剑明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会长

高   刚 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会长

刘冰野 重庆市建筑装饰协会会长

熊钢发 武汉建筑装饰协会会长

委 员 徐林晞 天津市环境装饰协会会长

贾华琴 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会长

叶   斌 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会长

庞耀国 广西建筑装饰协会会长

刘兴贵 辽宁省装饰协会会长

王   跃 河北省建筑装饰业协会会长

栾   滨 山东省装饰协会会长

罗正将 云南省室内设计行业协会会长

翟连科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建筑装饰分会会长

徐   雷 江苏省室内设计学会会长

张永安 西安市装饰业协会会长

朱贤章 洛阳市建筑装饰艺术行业协会名誉会长

文   武 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韩   波 重庆市建筑装饰协会副会长、秘书长

刘哲永 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副会长

刘志勇 湖南省室内设计师协会秘书长

李一新 武汉建筑装饰协会秘书长

杨琦显 青岛市建筑装饰协会秘书长

杨丰国 烟台市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师委员会秘书长

第十二届中国国际空间设计大赛学术委员会

主 任 王   铁 中央美术学院建筑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

委 员

高校学科负责人(按姓氏拼音排序)

蔡   强 深圳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陈华新 山东建筑大学艺术学院学科带头人、教授

陈淑飞 山东建筑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陈文捷 厦门大学创意与创新学院副教授

段邦毅 山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艺术设计系主任、教授

耿   涛 南京林业大学室内艺术设计系系主任、副教授

管少平 华南理工大学设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贾倍思 香港大学建筑系教授

刘   蔓 四川美术学院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刘   威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环境设计系主任

马克辛 鲁迅美术学院建筑艺术设计学院院长、教授

沈   康 广州美术学院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学院院长

孙   迟 沈阳建筑大学教授

谭大珂 青岛理工大学艺术学院院长、教授

汤海涛 云南艺术学院美术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王绍森 厦门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院长、教授

武   勇 石家庄铁道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院长

谢   天 中国美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环艺教研室主任

周   峰 湖北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院长、教授

周浩明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授

周维娜 西安美术学院建筑环境艺术设计系主任、教授

祝遵凌 南京林业大学艺术设计院院长

知名设计师、设计机构负责人(按姓氏拼音排序)

陈德坚 德坚设计董事、创办人

陈任远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设计院院长

陈   昕 华通设计顾问工程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建筑室内事业部总经理、设计总监

陈观宇 深圳市朗晟空间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成湘文 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丁晓斌 AHD亚历山大(国际)酒店设计有限公司设计院院长

杜   昀 深圳毕路德建筑顾问有限公司总建筑师

高文安 香港高文安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总监、总裁

郭   杰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院长

郭瑞勇 北京丽贝亚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院长

郭卫兵 河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建筑师

郝卫东 河北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总建筑师

胡伟坚 CCD香港郑中设计事务所合伙人、副总裁

洪德成 深圳市洪德成室内设计有限公司创始人及董事长

黄汉民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顾问、总建筑师

黄志达 RICKY WONG DESIGNERS LTD创始人

黄治奇 深圳市零柒伍伍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创意总监

姜   峰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设计师

蒋缪奕 金螳螂设计研究院副院长、上海设计公司执行总经理

姜靖波 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景观规划艺术研究中心主任

江焕文 峰格荟(厦门)装修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总监

孔   杰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装饰与环境设计院院长

季春华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李   晖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总经理

李   铿 深圳市万德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设计院院长

李   旭 深圳文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设计院院长

李   哲 汉厚·柏合建筑师事务所董事、首席创意总监

李   舟 重庆金字塔装饰有限公司/重庆筑木装饰有限公司设计总监

李东灿 台湾九号室内装修有限公司设计总监

李益中 深圳市李益中空间设计有限公司创意总监

林国栋 深圳市卓艺建设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刘伟平 深圳市中孚泰文化建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计院院长

刘卫军 深圳市品伊设计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永忠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设计院院长

卢荣标 洲建集团有限公司设计院院长

罗   劲 北京艾迪尔建筑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设计总监

罗名文 深圳市奇信环境艺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院院长

欧阳楚坚 深圳市筑镜华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院院长

庞华辉 重庆国际艺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彭海浪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院院长

彭永活 深圳市坐标建筑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设计院院长

宋   飞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设计院院长

孙   巍 深圳市九度空间室内设计有限公司计总监

孙德峰 常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工程师\(SUN)设计中心总监、河北省建筑装饰业协会室内设计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孙乐刚 深圳九唐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孙志刚 沈阳大展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设计总监

汤李俊 深圳鸿昊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设计院院长

王   远 深圳市莫川建筑空间设计有限公司创始人

王传顺 华建集团-上海现代建筑装饰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资深总工程师

王海龙 深圳市嘉信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设计院院长

魏雪松 深圳市翰雅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创始人、设计总监

魏志波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工程分公司总经理

吴   磊 深圳市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设计院院长

吴开城 开城智慧空间艺术设计(深圳)有限公董事长

谢财江 深圳市特艺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设计院院长

徐岭啸 JFR Studio创始人兼首席设计师

严   斌 羿天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创始人

杨邦胜 深圳市杨邦胜室内设计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

易   沙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设计院院长

张   磊 中设筑邦建筑设计院副院长

张明杰 中设筑邦建筑设计院副院长

张晓平 武夷装修工程(福州)有限公司设计总监

曾卫平 北京清尚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院长

郑建平 深圳市地标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创始人

郑   忠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周   兵 重庆思源建筑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   轶 中科院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总监

祝淼英 杭州大磊营造建设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

卓   晖 上海东稻建设有限公司设计总院院长

第十二届中国国际空间设计大赛组委会

主 任 朱时均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学术与教育委员会秘书长

副主任 仰光金 中装新网副总编辑

余少雄 深圳市福田区建筑装饰设计协会会长

章海霞 中装新网副总编辑

委 员 范志全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古少波 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   飚 深圳市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长

范少周 深圳文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叶志彪 深圳市特艺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胡正富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剪爱森 深圳市科源建设集团常务副总裁、总建筑师

叶剑彪 深圳市华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蔡理怀 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秘书长

甄祖玲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副秘书长

唐小川 重庆市建筑装饰协会副秘书长

王彦波 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

徐鹏源 天津市环境装饰协会副秘书长

张   侠 西安市装饰业协会设计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方国溪 厦门市建筑装饰协会设计专业委员会主任

刘   畅 沈阳市飞翔装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设计院副院长

郭小霞 武汉建筑装饰协会综合部副主任、设计分会主任

第三部分 参赛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21年9月18日起接受报名,2021年12月31日截止报名。

二、作品提交

按要求上传参赛作品至邮箱:2853295708@qq.com,作品图片要求无水印、无黑边(呈现效果好的作品会被推荐到中装协官网中装新网及大赛官网以及相关公众号)。

第十二届中国国际空间设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

北京:章海霞 刘娜静 陈韦 毕知语 丁艳艳 李艳 李二庆 李胜军 屈桂林 段晓林 卢婷 

010-88114884 QQ:2853295615

深圳:饶力维 张超

0755—23894034

联系邮箱:2853295708@qq.com

三、权利与义务

1、所有参赛者享有同等参与评奖、监督、建议的权利,组委会具有被监督、听取建议的义务;

2、所有参赛者有义务无偿将参赛作品版权授予组委会,供组委会传播、展览、出版参赛作品集之用;

3、所有参赛者不得要求组委会退回所提交的参评资料,不提出任何形式的索偿要求;

4、参赛者应自行保证申报作品具有全部知识产权,如发现参赛者申报作品有不符合参赛条件情形,组委会有权在大赛任一阶段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其所获之荣誉,由此造成主办方损失的,由参赛者承担;

5、就参赛材料提交、展览、公示、宣传与出版等一切事项,参赛者不得向主办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或报酬的权利,亦不得要求享有任何特殊权利;

6、原则上对终评后获得金奖的工程设计作品,要求有实地考核条件和相关证明;

7、如其他方对参赛产品提出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则由参赛者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8、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