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装协〔2026〕51号
关于征集信用评价第三方评价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建筑装饰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信用评价工作流程,提升信用评价结果的专业性、客观性、公正性与权威性,充分发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在信用筛查、风险研判、等级评定、信用修复指导等方面的专业优势,进一步完善信用服务产业链,赋能市场主体合规经营、诚信发展,现我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优质信用评价第三方评价机构,经过对比、遴选,将确定一家信用评价机构开展深度战略合作,诚邀具备合规资质、专业能力过硬、行业口碑良好的机构对接合作。
一、合作机构资质要求
为保障合作质量与服务规范性,本次拟合作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资质合规合法: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开展信用评价、信用咨询服务的合法经营范围,具备国家及行业认可的信用服务从业资质,无资质挂靠、违规经营等不良记录。
2.专业能力过硬:拥有成熟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标准化评价流程、专业的技术团队,具备完善的风险研判、等级评定、报告出具能力,可独立完成各类主体信用评价工作。
3.行业经验丰富:具备建筑行业信用评价服务经验,拥有丰富的项目服务案例,熟悉国家信用政策及行业信用管理规范,能够精准匹配我会业务需求。
4.信用状况良好:机构及核心从业人员无失信记录、无行政处罚、无行业通报批评等不良信用信息,行业口碑优良,无重大服务纠纷及负面舆情。
5.服务体系完善:具备常态化对接、快速响应、售后保障服务能力,可根据我会需求优化服务方案,保障评价工作高效、精准、合规开展。
二、主要合作内容:对会员企业开展信用评价
有意向合作的信用评价机构,请于2026年7月30日前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团队简介、服务案例、合作方案及报价体系等相关材料发送我会邮箱,我会将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后通知面谈,择优合作。
联系人:宋颖 邱悦 蒋巍
邮 箱:3815009853@qq.com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