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6日,广东证监局对佛山照明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13〕1号),根据公告显示,公司未依法披露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超过2亿元,涉及关联方的重大担保事项金额达400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还显示,这些关联企业均与时任佛山照明董事长的钟信才有着亲密关系,关联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中有钟信才的儿子、弟弟、妻妹等。
受相应利空波及,公司股价一路震荡下跌,蒙受损失的投资者开始踏上维权之路。自2013年起,佛山照明陆续收到多封《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原告共2755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案。期间,公司多次发布公告披露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原告与被告双方都曾对法院判决结果不服而提出上诉。
直到2016年1月29日,公司在业绩快报中披露向投资者赔偿的具体金额时,外界以为公司所涉及的诉讼问题已基本解决。不过,2月26日,佛山照明再度发布诉讼事项进展公告,30名上诉人不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15)穗中法金民初第1975号民事判决书,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由此也似乎预示着,公司所深陷的这场官司,远未到结束的时候。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证券虚假陈述案前,公司也陆续出现过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高级管理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信息披露工作出现重大错误等问题,由此看来,佛山照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发生是有前兆的。
高管集体辞职
旷日持久的官司以及巨额的赔偿款让佛山照明精疲力尽,而雪上加霜的是,官司还没结束,佛山照明方面却出现高管集体辞职:
2015年12月9日,公司同时收到董事长潘杰、副董事长刘醒明,董事吴胜波、维安纳.霍夫曼、叶再有、杨建虎以及独立董事刘振平、窦林平、薛义忠递交的辞职报告,请辞原因均为“个人原因”。但由于他们的集体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的最低人数,及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数的三分之一,故这9位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尚未生效。
也是在2015年12月9日,公司又发了一份公告称,公司监事庄儒嘉、张颖启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庄儒嘉、张颖启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此后的2016年1月7日,佛山照明再度发布人事变动公告,公司财务总监尹建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并申请同时辞去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盟泰励宝光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职务。尹建春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在短短2个月内,公司已经有12名高管递交辞职报告,堪称管理层的一次大换血。有业内人士表示,如果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不稳定,对公司经营都会带来影响,也就不可能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不会为投资者带来更好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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