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7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同意西安开放大学等45家单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公布45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机构名单及认定范围清单。经公开遴选,同意西安市装饰业协会(机构备案号S000061020091),对社会劳动力开展“室内装饰设计师(5.4.3.2四个等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效期三年(自2025年1月至2027年12月)。
职业定义
室内装饰设计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
4-08-08-07 室内装饰设计师
从事建筑物和飞机、 车、 船等内部空间环境设计, 装饰装修污染预评估控制, 监控施工过程的人员。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 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 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 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 《室内装饰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 (2023 年版)》。
证书含金量
区别于目前行业内其他机构颁发的室内设计师证书
01
证书由评价机构颁发
室内设计师证书经评价机构按标准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认定达到相应等级职业技能水平的劳动者,由评价机构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02
评价机构要经人社部门备案
协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业务,事先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同意。
03
备案机构及目录清单在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公布
经备案的评价机构及目录清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发布。
04
证书可全国联网查询
评价机构颁发的室内装饰设计师证书可在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进行全国联网查询。
05
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为人社部门指定官方查询平台
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版权所有的技能人才评价服务窗口。
06
证书可作为落实有关人才政策的依据
按规定取得证书的人员纳入技能人才统计范围,作为落实有关人才政策的依据。
07
人社部统一规范证书样式
评价机构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按统一规则赋予考核合格人员相应等级证书编码,报同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由其按程序在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发布。评价机构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范证书(或电子证书)样式,制作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使用评价机构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用印章。
报名条件
室内装饰设计师不同等级申报要求
01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可申报五级/ 初级工
(1) 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五级/ 初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 取得培训合格证者。
(2) 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② (含) 以上, 或从事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者。
02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可申报四级/ 中级工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 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 (含) 以上, 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 取得培训合格证者。
(2)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 (含) 以上者。
(3) 取得技工院校本专业③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经评估论证、 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者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 取得技工院校相关专业①毕业证书; 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 (含) 以上者。
03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可申报三级/ 高级工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 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 取得培训
合格证者。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 技师学院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经评估论证、 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者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 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毕业证书, 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4) 具有大专及以上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 (含) 以上。
04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可申报二级/ 技师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 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 (含) 以上, 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 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 取得培训合格证者。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 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的高级技工学校、 技师学院、 大专毕业生,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 以上。
(3) 具有大学本科或高职本科本专业毕业证书, 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 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 (含) 以上。
(4) 具有大学本科或高职本科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 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5) 具有硕士研究生本专业毕业证书, 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 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 (含) 以上。
(6) 具有硕士研究生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 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05
具备以下条件者, 可申报一级/ 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 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 (含) 以上, 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一级/ 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 取得培训合格证者。
认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以闭卷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技能考核采用笔试与上机操作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 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报名工作即将启动。待报名系统开通后,另行发布报名简章、认定报名表、报名材料需知等详情。各单位及业内设计师可先行联系协会进行室内装饰设计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预报名。
咨询电话:姚瑞(18991217399),张俊鲜(13709229533),雷程(15319787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