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二医院装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时间:2016-08-25 15:36:06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其承揽范围按新资质要求承揽),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外埠施工企业在本地承揽工程,按吉建管[2015]50号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执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72.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25日 08:30 至 2016年08月3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21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1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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