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0
当前位置:环境设计专业能力认证> 报名规范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环境设计专业能力认证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随着中国环境设计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行业结构逐渐调整,产业持续升级,企业规模不断壮大,业主审美及素养大幅度提升,在此种形势下,环境设计从业人员需具备更全面、更科学、更高的专业能力以应对新的要求和挑战。为规范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专业能力人才培养标准,更好地服务于行业和企业,提高环境设计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依据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由相关社会组织或用人单位按标准依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颁发证书。”要求,制定本认证标准。

第二条 本认证标准适用于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对环境设计从业人员进行专业能力认证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 以自愿申报为原则,具备环境设计专业能力的设计师,均可通过主动申报并经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考评后定级。

第四条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职业技能认证委员会为环境设计专业能力认证工作的负责部门,www.cbdarz.cn为环境设计专业能力认证工作的官网。

第二章 评级

第五条 环境设计专业能力的认证分级为初级、中级、高级、特级,取得相应层级的认证后,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认证的条件。

第六条 环境设计专业能力各等级认证目标

初级:培养具有环境设计行业相应岗位必备的理论基础知识和专门技能,具有较强的环境创意设计能力与实践能力。

中级:系统掌握环境设计方面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环境设计发展的新动向,具有较强的艺术修养;掌握环境设计思维方式,能运用现代设计理念,熟练使用手绘、计算机制图等方式进行设计表达,能独立提出环境设计方案。

高级:具有独立主持大、中型工程项目的设计能力;可以优质完成商场、办公、餐饮等公装项目的全案设计;能够综合考虑建筑、空间及其他限制条件的影响对场地进行环境设计,在设计中秉持生态观和人文观。

特级:具有独立主持大型工程项目及同时主持多个工程项目的设计能力;具有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项目的全程设计组织管理和团队管理能力;作为行业标杆,能够在行业标准制定、人才培养、学术研究、专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破性成果,引领行业发展。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初级环境设计专业能力认证。

1.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在校学生及应届毕业生,经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职业技能认证委员会授权的考试中心考核合格,颁发合格证书。

2.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2年以上,经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职业技能认证委员会授权的考试中心考核合格,颁发合格证书。

3.连续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经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职业技能认证委员会授权的考试中心考核合格,颁发合格证书。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中级环境设计专业能力认证。

1.获得初级环境设计专业能力证书后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1年以上。经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职业技能认证委员会授权的考试中心考核合格,颁发合格证书。

2.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1年以上,经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职业技能认证委员会授权的考试中心考核合格,颁发合格证书。

3.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经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职业技能认证委员会授权的考试中心考核合格,颁发合格证书。

4.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经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职业技能认证委员会授权的考试中心考核合格,颁发合格证书。

第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高级环境设计专业能力认证。

1.获得中级环境设计专业能力证书后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经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职业技能认证委员会授权的考试中心考核合格,颁发合格证书。

2.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主持或参与过大型环境设计项目,经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职业技能认证委员会授权的考试中心考核合格,颁发合格证书。

3、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主持过大型环境设计项目,由两名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职业技能认证委员会专家委员提名,经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职业技能认证委员会环境设计专业专家团评审认定者,颁发合格证书。

第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经两名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职业技能认证委员会专家委员提名者,可申报特级环境设计专业能力认证。

1.获得高级环境设计专业能力证书后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学术上有一定建树,经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职业技能认证委员会环境设计专业专家团评审认定者,颁发合格证书。

2.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8年以上,主持过有影响力的大型公装项目,学术上有一定建树,经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职业技能认证委员会环境设计专业专家团评审认定者,颁发合格证书。

3.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主持过有影响力的大型公装项目,学术上有一定建树,经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职业技能认证委员会环境设计专业专家团评审认定者,颁发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 本标准所称本专业为:建筑学、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相关专业为:城市规划专业、园林设计、工艺美术、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家具设计、舞台美术设计、绘画专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标准细则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职业技能认证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环境设计专业能力认证实施办法

第一章 认证流程

第一条 申请人填写和准备以下资料:

1、《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环境设计专业能力认证申报表》(见附件1、2、3、4);

2、学历证明;

3、培训、考试合格证书(适用于学历不足和非专业人员);

4、工程项目设计资料(包含图纸、照片、图片、设计说明等);

5、论文、著作的复印件等资料;

6、获奖证明、奖杯、证书的照片、复印件等资料;

7、一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

8、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第二条 申报人填写《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环境设计专业能力认证申报表》,向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职业技能认证委员会提交报名申请及相关资料。

第三条 申报资料提交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结果将在www.cbdarz.cn及www.cbda.cn予以公布,考试不合格者可以申请补考,共有三次补考机会。

第二章 认证方式

第四条 本专业能力认证初级和中级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两部分,专业技能考核为命题设计,理论知识考试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职业技能认证委员会授权的考试中心出具考试大纲、学习资料,通过规定课时的学习后可参加每月举办的理论知识在线考试,并同步提交专业技能考核作品。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

第五条 本专业能力认证高级和特级采用定量计分方式进行。主要从学历、专业背景(20分);从业经历(20分),工作业绩(40分),学术、行业贡献(20分)等四项内容计取,总分100分。总得分达到80分者可获得高级环境设计专业能力证书,总得分达到90分者可获得特级环境设计专业能力证书,详细认证标准见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