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关于加强临时性建筑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 |
|
> |
9.8分
2014年11月10日,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规划局、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广州市关于加强临时性建筑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号: 穗建质〔2014〕1370号。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关键词:工程,建设,管理,通知,政策,法规
版权声明
-
本站资料频道所有内容仅供学习交流之用,严禁用作任何商业用途。
投稿网友请勿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上传涉及版权侵权的文件,本站对他人在网站上实施的版权侵权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
本资料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2 www.cbda.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28号院诺德中心3号楼1508-1510 邮编:100070
联系电话:010-88114884(北京总部) 0755-23894034(深圳) 传真:010-88114884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046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