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网站公布《关于在部分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在工程系列增设正高级工程师。增设的正高级职称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
评“正高级”职称,将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基本标准有: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系统、扎实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或取得其他创造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的发展。
文件原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征求对《关于在部分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职称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职称层级,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最大限度释放和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我们起草了《关于在部分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送你们,请研究提出意见,并于9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
传真:84201298
附件:《关于在部分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