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日,《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正式实施,以规范儿童家具市场,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今年8月1日,新国标实施一周年,却发现新国标的落地效果差强人意,终成一纸空文,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关注。
而除了儿童家具外,装饰建材行业的诸多国标的实施效果都不甚得意,同样存在被商家视若无睹的现象。本周话题,我们就一起走进那些沦为废纸的国标。
2013年8月01期
孩子永远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他们的安全问题更是萦绕在每一位家长心头的大事。写字桌棱角锋利、床头螺丝钉凸出、衣柜未留透气孔……如果说一年前儿童家具存在这些现象是因为无规可循,那么《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实施一周年后的今天,这些情况仍普遍存在不免引人深思。
一年前的8月1日,《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儿童家具强制性标准,明确限定了儿童家具的安全、环保范围,规范了儿童家具市场,对消费者选择儿童家具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国家颁布儿童家具新国标《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来自全球儿童安全组织的调查显示,61.2%的儿童伤害发生在家中。针对儿童家具尖锐边缘最易造成的碰撞伤害,新国标规定,儿童家具不应有危险锐利边缘和危险锐利尖端,棱角及边缘部位应做倒圆或倒角处理;产品离地面高度1600mm以下位置的可接触危险外角,应经倒圆处理,且倒圆半径不小于10mm,或倒圆弧长不小于15mm;产品不应有危险突出物,如果存在危险突出物,则应对其加以保护,如将末端弯曲,或加上保护帽,以有效增加可能与皮肤接触的面积。
而相比于结构安全,家具的有害物质更难辨别。新国标对重金属、甲醛等有害的化学成分规定更为严格。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副会长宋广生介绍说,由于重金属在实木家具和尤其家具中残留较多,儿童长期与环保不合格的家具为伴,危害很大,容易出现呼吸道、皮肤等方面的疾病,严重者还可能患上血液系统疾病,为此新国标强调控制的重金属种类由过去的四类增加到了八类,加强了对家具环保的要求。
《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中对儿童家具的相关规定
可惜,时过一年,不少家具品牌专卖店中仍有部分产品不达标。比如,位于北京市东四环某卖场的我爱我家、豆丁庄园、家有儿女专卖店所售的某款书柜、学习桌,以及子母床,不但未做边角倒圆处理,边缘还非常尖锐。
当记者对这些家具的安全隐患提出疑问时,多位销售员的说法几乎如出一辙,都斩钉截铁地让记者放心,并表示“这些边角肯定不会伤到孩子”。其中,家有儿女的导购更向记者支招:“如果您不放心,买几个硅胶护角黏上就行了!”
另外,该导购还坦承,上述子母床并不是今年新款,而是去年上半年的老款产品。也就是说,在新国标正式实施前,该款产品就已上市。
而就在两个月前,广东省质监局公布生产领域质量抽检结果,儿童家具成了不合格产品重灾区,儿童家具不合格产品发现率高达64.4%。
看来,针对儿童家具,出台国标是一大进步,可是如何让国标成为企业生产的真正标准,还需要更有效的执行和更有力的监管。
实际上,像儿童家具标准这样有名无实的标准和规定并不少见,近年来,多个建筑建材的相关标准纷纷落地却无法生根,上演了了一出出“狼来了”的故事。
新国标屡屡落空
被视若无睹的建材标准
2001年12月10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等十项国家标准,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建材企业生产的产品应执行新标准,过渡期为6个月,自7月1日起,建材市场将施行新的国家标准,不达标的建材不允许上市出售。
2002年6月,中消协曾对北京市建材市场销售的大芯板进行质量检验,33种牌号只有一种合格。2003年,新标准实施一年,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抽查了京城6大销售大芯板的重点建材市场,抽样合格率仅为53.3%。不合格大芯板的主要问题仍是甲醛释放量超过国家控制标准。
看上去很美的红木家具新国标
红木家具作为古代独特审美观和精巧手工艺的产物,古人早已形成一套鉴赏红木家具上中下品的方法和规律。一提到红木家具,消费者首先想到的是“尊贵”,购买红木家具似乎成为一种身份的象征。由于本身的稀少和价值所在,红木家具也成了收藏者的新宠,其价格与日俱增。
红木家具
由于红木家具利润高,市场上出现了很多造假手段。记者在展销会上看到,展销红木家具企业多来自北京、广州等地。他们谈及到红木家具市场时,使用最多的一个词便是“鱼龙混杂”。
为整顿红木家具市场,国家2012年8月1日出台强制性标准《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28010-2011),要求从标准出台之日起6个月后,所有在售红木家具都必须符合新标准,否则禁止销售。这也就意味着,2013年2月1日之后,红木家具必须标配“1书、1卡、1证”方可进行销售。理论上,新国标的出台能有效遏制红木家具市场乱象丛生的现象,但是在实践中,上有政策,商家下有对策,新国标难免沦为一纸空文。
家具使用说明书落空
家具认证也造假?对此,中国家具协会理事长朱长岭并未否认,“这一现象确实存在,但并非主流。”
自2004 年10月1日起,国家就颁布并正式实施了《家具使用说明》这一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家具销售时必须附上说明书,对家具所用材料、涂料中实际含有的有毒物质或放射性物质及含量给予说明,消费者可以根据说明书和有关标准来判别所选购的家具是否“健康”。另规定,家具所用材料、涂料中实际含有的有毒物质或放射性物质及含量在国家允许范围内,但使用不当仍会对消费者产生不利影响,必须写明使用注意事项、防护措施等。
但据消费者反映,家具卖场里基本见不到所谓的家具使用说明书。
“我们没有这种说明书,只有质保单。需要说明书的话可以给您写一份。”在询问销售家具时是否提供说明书时,百安居来广营店销售员洛女士如是回答。
从建材标准、质量认证不被企业重视,到红木家具、儿童家具新国标成为一纸空文,国标频频遭遇被“废纸”,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
商品生产过程环环把关
标准门槛低 缺乏强制性
建材、家具的结构安全和有害物质含量都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然而我国出台的一些国标进入门槛较低,即使合格的产品也存在质量问题。
有关专家表示,2002年年7月1日起实施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十项国家强制性标准,其实只是产品的市场准入标准,是对生产企业最起码的要求。基于国情等多种原因,新国标较宽泛,实施后,各种建材生产厂家纷纷通过检测获得达标证书,但市场上销售的产品与检测产品质量不符现象大量存在。
而本应是加强儿童家具市场规范,保障儿童安全的《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只有第五章和第六章是强制性的,其余都是推荐性的,且强制性标准只是涉及安全要求和警示标识。这样一来,相当于儿童家具的新国标对儿童家具的生产、销售等实质存在威海的环节的问题都没有进行强制规定,放任不管。受利益驱动的商家为最大降低生产成本,对《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视若无睹也就不难想象了。
内容专业 消费者陷漏洞
规定和标准的制定都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专业性,并得到了大量实验数据的严格验证,但这些科学依据对于消费者而言,可能是造成不明真假的另一层屏障,让不良商家有机可乘。
“家具是继食品、化妆品、电器、玩具之后,国家实施强制性标准要求具有说明书的行业。”中国家具协会理事长朱长岭表示,由于家具产品的相关说明内容对于消费者而言比较专业和陌生,容易被忽略,这就让商家钻了空子。
一提到红木家具,人们普遍想到就是“尊贵”和“高档”,但真正懂行情的消费者为数很少,更不用说红木的型号、等级等一些专业的行业标准了。由于消费者在红木家具消费中处于弱势地位,只能从红木家具的外表选取,靠的是自己的感觉和商家的讲解,而对于不懂行情的消费者,卖家只是简单介绍一下红木家具的产地、规格等一些信息,却很少涉及如何区别红木家具的真伪,最终消费者购买的红木家具真伪不明。
监管无力 国标屡遭尴尬
一个国家标准的颁布,需要有人执行,也需要有人监督,才能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发挥效用。然而,监管空白一度成为我国国家标准执行的难题。
监管机制形同虚设
“行业的监管不力为众品牌的懈怠滋生了土壤。”国家室内环境与室内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宋广生认为。业内人士也透露,(儿童家具)新国标由谁来监管本身就是一个难解之题。卖场引厂进店,对厂家的要求是出示相关部门的检测报告,对厂家只有是否允许其在卖场设展位销售的权力,却无权控制其质量并予以处罚。工商部门负责对市场的监管,但对于具体的产品是否合乎标准,需要专门的部门进行抽检,没有针对新国标是否执行的执法检查。质监部门则主要针对甲醛等有害物质进行抽检,对于转角、玻璃、警示等方面的要求根本不会过问。而制定新国标的机构是企业与检测机构组成,制定了标准,却没有权力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管。
监管职责分散最终导致监管空白,这也难怪商家敢以身试法了。
当然,除了国家标准缺乏一定的强制性、监管不到位之外,企业自身对于社会责任感的缺失和质量问题的忽视,也是导致国标最终沦为一纸空文的重要因素。
要将国标贯彻执行,则需要国家完善内容制定,拟定更加切实可行的有效条例,而不是那些看上去很美的条文,并不断加强对执行的监督和管理;企业应不断提高社会责任感,加强自我监督和检查,从材料、设计、生产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流通环节;消费者要加强对建材家具等商品的认识,深入了解有害成分及其危害,避免被商家钻空子。小编相信,通过国家、企业和消费者的共同来努力,建材家具等相关国标一定会得到有效执行,不合格产品会得到遏制,市场得到规范,最终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以保证。
建材家具安全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不容忽视。国家、企业、消费者三者都要尽职尽责,合力保障市场秩序规范,国家标准才能避免沦为一纸空文的悲惨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