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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云重重的西安银行是否该暂缓上市
来源:中国城市报    时间:2019-01-24 15:25:17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针对股东确权的疑问,西安银行方面并没有作出正面回应,只向记者表示,该行于2012年启动股东确权登记工作,历时6年多,穷尽一切手段联系股东,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规范股东资质,并于2015年10月将全部股份进行了集中托管。

  近日,被称为西部金融第一股的西安银行,在拿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过会证书后将很快发布2018年的年报,上市的喜悦洋溢在股东和高管的眉头。然而据读者反映,西安银行涉嫌在网络平台高利率放贷,其上市前的股份未能全部确权、存在股权纠纷风险,并有不良贷款余额较高等问题。面对重重未消解的疑云,多位律师建议,应该暂缓西安银行首次公开募股(IPO)。

  被西部金融圈广泛关注的西安银行,在经历了3年跌宕起伏的上市历程后,终于在2018年10月30日通过证监会IPO审核。在西安银行上市敲钟前,有金融圈人士反映,西安银行虽然通过了发审会,但其不良贷款余额居高不下,上市前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确认存在瑕疵与纠纷诉讼风险,并涉嫌违规在京东等平台开展高利率贷款发放业务、增发股份不透明等问题。法律界人士建议,在问题整改之前,应暂缓西安银行的上市发行工作。

 

图

  西安银行西安市总部大楼。丁 锬摄

  23.725%的年化利率

  出现在京东平台

  日前,读者杨伟向中国城市报记者反映,渗透到移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西安银行,在京东上开展的消费贷款业务收取高达23.725%的年化利率。

  “我从京东金融借款500元用于一件电器的购物消费,在京东平台‘我的钱包’栏目,有一个金条借款。”在填入身份信息、银行卡号、验证码、签订电子合同之后,杨伟发现,借款合同的签订单位是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都是年息6%左右,西安银行为什么收取这么高的利息呢?” 杨伟不解地问道。

  江苏誉腾律师事务所的杨明伟律师说:“作为金融机构,西安银行明显在打擦边球,把自己混做民间借贷的一方,发生纠纷争取法院的支持,在24%的利率内。西安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应该执行人民银行的4.5%浮动利率标准,京东平台上23.725%的年利率,是国家基准利率的四倍,应该认定是一种高利贷行为。”

  记者查阅《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了解到,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金融机构应该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利率标准,即不超过6%的标准。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表示,对于民间借贷关系,法院支持24%的年利率标准,超过部分法院将不予以支持。这种民间借贷关系一般指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公司、公司与公司非金融机构之间用于经营的借贷关系。年利率超过24%法院将不予支持。

  此外,王律师还指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利率规定,商业银行放贷的利率不能超过国家规定利率。

  除了在京东,西安银行还在哪些平台开展了相应消费贷款业务?在平台发放贷款的年度总额度有多少?就此问题,记者致电了西安银行。该行办公室一位凌姓工作人员给出的回答是:“信贷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充分披露。”

  记者查阅西安银行2017年年报,个人非经营性贷款(含网贷)余额191.96亿元。这些贷款有多少是通过平台发放?又有多少是高利率呢?

图  西安银行在网络平台的高利率。(反映人提供)

  老股东确权未了

  新股东粉墨登场

  西安银行脱胎于“西安城市合作银行”,在41家城市信用合作社和西安市城市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基础上,同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飞天科工贸总公司等9家机构和企业股东共同发起设立。

  在上世纪复杂的金融业演变进程中,城市信用合作社作为对城市金融的补充,在盘活金融行业资产、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带来了一定的作用,但当时粗放的管理为后来的发展埋下了隐患。虽然西安银行近几年都在连续发布股权确认公告,但仍有1200多名自然人股东和70多个法人股东无法确认股权。

  需要注意的是,在2018年10月30日证监会过会前,老股东确权问题还没处理完,新股东就已经登场。

  记者从这些未确权老股东名单中发现,西安银行的一些原始股东有的出生于上个世纪初期,年龄100多岁,如吕剑人出生于1909年7月23日,周其出生于1913年10月27,周解乐出生与1917年6月8日,赵振帮出生于1914年12月1日……这些高龄股东有的早已作古,后代也无迹可觅。西安银行也仅仅在部分分行营业网点发布公告,告知这些人数众多的股东前来认领股份,但最终是否尽到了告知的责任还得画上一个问号。

  沣东面粉厂、西安金花糖酒副食公司等70多家法人单位股东,有的已不存在,有的已搬迁,无法查找。

  “西安银行上市后,这些原始股东的股份价值可能飙升,将会是一笔巨款。”西安银行一位存户质疑,谁来认领这些股份还是未知数。

  “对于已经去世的股东,关于确认其后代的继承权问题,也是困难重重。”该存户说。

  不仅如此,一些存户还提出,对于那些企业法人原始股东还存在公司解散破产改组等历史问题,谁又来继承这笔遗产,如何认定股权,都面临着难度。

  针对股东确权的疑问,西安银行方面并没有作出正面回应,只向记者表示,该行于2012年启动股东确权登记工作,历时6年多,穷尽一切手段联系股东,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规范股东资质,并于2015年10月将全部股份进行了集中托管。

  “每一位股东的情况都不一样,太细的问题没有办法几句话说清楚。”西安银行的一位工作人员说。

  证监会在2016年对西安银行的推荐券商中信证券公司作出如下反馈: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股东中尚有173户非自然人股东(持股总数为3165.23万股)、1217户自然人股东(持股总数为686.81万股)无法确认其股东身份和股权权属是否存在争议,上述股东合计所持发行人股份3852.04万股,占本行总股本的0.96%。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根据对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的来源进行逐笔核查情况,对上述股份的取得和归属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表核查意见。

  这些自然人和法人原始股东,或者他们的后代、利益关联方,是否会在西安银行上市后发起集体诉讼,讨要股份与红利,都需要持续关注。

  此外,更值得玩味的是,在原始股东确权问题没有解决、新股东就取得数量巨大的原始股份的状况,IPO敲钟后,这些原始股份股价可能翻倍。对于这些股份的配售,一些群众反映,一些高管通过自持或通过家人持有股份。

  杨明伟律师建议,在原始股东没有全部明晰产权、西安银行没有解决原始股东权利的情况下,证监会应该暂缓西安银行的上市发行工作。

  净资产率仅7.57%

  信贷风险集中暴露

  记者注意到,西安银行目前业务主要集中于西安地区。截至2017年末,西安银行投放于西安地区的贷款和垫款总计947.87亿元,占该行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为84.47%;西安银行在西安地区的分支机构吸收存款为1336.74亿元,占该行存款总额的比例为84.42%。

  有机构评级报告认为,西安银行面临的偿债环境较为复杂,贷款集中度仍较高,不利于分散风险。

  西安银行控股的高陵阳光村镇银行净资产仅795.15万元,年度净亏损额达到了5942.12万元。

  根据西安银行2017年的年报,至2017年12月31日,西安银行的总资产为2341.20518亿元,总负债为2164.05458亿元,净资产率仅仅为7.57%。来自某审计事务所的会计师说:“7.57%的净资产率远远超过30%的警戒红线,如果去除资产中一些没有取得权证的房屋估值及部分资产评估水分,西安银行可能资不抵债。”

  截至2017年末,西安银行贷款业务涉及到的产能过剩行业主要为煤炭行业,西安银行产能过剩行业贷款余额44.53亿元,占该行同期贷款和垫款总额的3.98%。根据这个数据,该行的贷款和垫资总额高达1118.8亿元,并在榆林地区出现了部分不良贷款,该行榆林地区不良贷款余额3.32亿元,占全部不良贷款余额的23.93%。

  在证监会审核过程中,西安银行的资产质量问题被重点关注。证监会指出,在报告期内,西安银行的逾期贷款规模增长幅度较大,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贷款迁徙率变动幅度较大,拨备覆盖率有所下降。

  2016年1月5日至2月5日,西安市委第三巡视组对西安银行进行了巡视,对个别支行违规放贷形成坏账的问题进行了责任认定及追究。

  面对存在的上述问题,西安银行是否还可以继续上市?就此问题,记者试图联系证监会方面进行采访。1月11日,一位证监会新闻处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目前他们不能接受采访。


关键词: 西安银行 证券监督 高利率放贷 不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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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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