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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外资开放!外商投资工程勘察资质审批标准和要求与内资企业一致化
来源:住建部    时间:2019-01-23 10:17:50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明确建设工程勘察业务不属于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为贯彻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进建设工程勘察市场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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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明确建设工程勘察业务不属于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为贯彻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进建设工程勘察市场对外开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资质审批部门受理外商投资企业(含新成立、改制、重组、合并、并购等)申请建设工程勘察资质,审批标准和要求与内资企业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1月10日


关键词: 外资 开放 外商 投资 工程 勘察 资质 审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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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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