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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下放厅批资质!湖北省住建厅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来源:建筑时报    时间:2018-07-19 09:24:36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近日,为了承接省部改革事项,做好国家、省政府下放、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衔接,湖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施工企业新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受理、审查工作委托市州主管部门。

  《方案》要点如下:

  1.委托下放厅批资质。将施工企业新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受理、审查工作委托市州主管部门。

  2. 推进告知承诺制度审批。在中国(湖北)自贸区和部分城市开发区,试点“证照分离”,加快推进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制

  3. 实行申报资料减半。企业申报资质,不再要求企业提供注册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上岗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人员证书扫描件或网上打印件。

  4. 落实审批时间减半。优化审批流程,实行审批事项周结制,确保期办件10个工作日办结,比法定期限减少50%;快办件2个工作日办结,比法定期限减少60%。

  原文如下: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化

  行政审批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向纵深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和要求,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我省住建领域行政审批改革,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审批体系,为实现湖北住建事业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全面加快完善“互联网+放管服”改革目标,落实“一网覆盖,一次办好”。持续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申报资料减半,审批时间减半;加快“证照分离”试点,推进和完善告知承诺制度审批;以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和“企业信息库”、“人员信息库”、“项目信息库”、“诚信信息库”和“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为支撑,推行网上智能化审批。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管理全覆盖,创新监管方式,打造一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让市场主体有更多的获得感。

  三、主要任务

  (一)继续下放审批事项

  1.承接省部改革事项。掌握住房城乡建设部、省政府审批改革动态,做好国家、省政府下放、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衔接,确保落实到位。

  2.委托下放厅批资质。将施工企业新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受理、审查工作委托市州主管部门,使行政审批更加贴近基层、更加方便企业。(完成时限:2018年9月1日)

  3.推进告知承诺制度审批。在中国(湖北)自贸区和部分城市开发区,试点“证照分离”,加快推进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制。(完成时限:2018年6月7日)

  (二)大力提高审批效能

  4.实行申报资料减半。企业申报资质,不再要求企业提供注册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上岗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人员证书扫描件或网上打印件。(完成时限:2018年8月31日)

  5.落实审批时间减半。优化审批流程,实行审批事项周结制,确保期办件10个工作日办结,比法定期限减少50%;快办件2个工作日办结,比法定期限减少60%。(完成时限:2018年8月31日)

  6.简化审批手续。由省厅核准资质资格审批事项,取消各市县级住建部门初审环节;由省厅核准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变更事项,企业直接报省厅核准。采用多审合一、多评合一、多验合一等方式,整合办理流程(完成时限:2018年7月31日)。压缩报建工程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审批时限,实现工业建设项目50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在武汉市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改革国家试点,按照规定的流程,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0多个工作日压减至120个工作日。(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7.推进智能化审批。以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和“四库一平台”为支撑,与工商、税务、人社、教育等部门联通信息,自动获取企业及其人员的工商、纳税、社保、职称、学历信息,逐步实现信息共享,推进企业资质证书电子化,开发信息化自动审批软件,力争三年内全部资质、资格审批事项实现网上智能化审批。(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三)持续优化公共服务

  8.继续推进“两集中”改革。将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纳入审批办管理。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时限办理”。(完成时限:2018年7月15日)

  9.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加强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试工作,积极推行网上教育培训。施工单位“三类人员”、注册人员、“八大员”的培训、考试采取定期与专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增加考试频次,最大限度的满足企业专业人才需求。(完成时限:2018年9月31日)

  10.实行“网购式”服务。力求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一次就办好”,推行网上预约、网上申报、网上签名、网上寄送的“网购式”服务,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四)强化审批监督

  11.规范专家审查方式。健全和完善资质资格专家审查制度,坚持资质审查专家双审制、复审制,实行分段审查,避免人为干扰。(完成时限:2018年7月31日)

  12.完善评审机制。充分吸收专家意见,资质资格实行专业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主任、分管厅领导多级审核负责制。(完成时限:2018年7月31日)

  13.加强审批监督。健全和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审批资质进行抽查,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

  14.完善“四库一平台”数据。建设工程全过程数据基本信息应当完整、全面、准确录入“四库一平台”,实现企业资质、项目、人员、诚信信息全覆盖。(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5.健全业绩信息。通过“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日常业务办理,实时采集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和依法单独发包的专业承包工程项目信息。针对行业特性明显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分包工程,适时调整项目信息采集指标,建立切合实际的信息采集制度。建立健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行业的全口径业绩补录和业绩信息补全渠道,确保项目信息完整。(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6.实时更新人员数据。对于持证人员调动,企业发生非注册类人员调动,以企业社保异动表为依据,主管部门在2天内修改“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相关数据。注册人员正常调动,依法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同时修改平台数据。(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六)全面推进职能转型

  17.实现审批上下联动。既要高效能完成省本级审批任务,又要统筹协调指导全省住建领域审批工作,做到上下运行一体化。(完成时限:2018年7月31日)

  18.加强资质批后监管。加强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和资质标准动态核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及其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撤销、吊销企业资质。

  19.强化放管结合。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从审批信息系统随机抽查一定数量的审批资料,检查审批是否规范;适当加大对失信企业、涉安涉危企业等高风险市场主体的抽查频次,探索建立跨部门的“随机联查”制度,强化全省住建领域资质审批工作的监督管理的规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20.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完善企业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形成统一的“黑名单”管理规范,实行跨部门联合惩戒,对失信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真正建立“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厅行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其职责是强化组织领导,把握改革方向,全面推进改革目标的实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审批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责任,建立改革台账,分解目标任务,衔接时间节点,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责任担当

  发扬克难攻坚、主动担当精神。按照职责分工,从改革大局出发,各司其责,压实责任,通力合作,提高审批改革效能。

  (三)建立督导机制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紧盯目标任务,凝神聚力掌握各环节的衔接链条,强化改革督导,切实解决改革“最后一公里”问题,全力推进全省住建领域审批改革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加强经费保障

  积极争取财政、发展改革、经信部门相关经费支持,根据深化改革的规划进程,及时提出行政审批改革经费计划,确保改革经费落实到实处。


关键词: 湖北省 住建厅 建筑企业 资质 审批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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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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