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工商部门集中组织力量对部分灯具市场、建材超市销售的台式、落地式等不同安装形式,白炽灯、荧光灯等不同光源类型的各种可移式通用灯具进行了质量监测。上海市工商局表示,被监测的不合格商品,主要存在插入损耗/骚扰电压不合格、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外部接线截面积)不合格、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耐久性试验)不合格、结构(平稳性)/结构(夹紧力)不合格等主要问题。
上海市工商局日前公布的灯具质量监测报告显示,有13个批次商品不合格,其中,专业市场销售的有4个批次,占不合格商品总数的30.8%。不合格产品在城大灯具市场、家乐福虹口店、百安居梅陇店等市场有售。“欧司朗”、“欧普”等名牌也在不合格之列。
监测发现,百安居梅陇店销售的2个批次分别标称由平湖荣星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台灯”(型号规格:TL-3148/MAX25W)、标称由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可移式灯具”(型号规格:MT-HYOT-02/11W;生产日期或批号:2010/12/20),耐热耐火和耐起痕(耐热)均不合格。
此外,家乐福虹口店销售的“欧司朗”牌飞行蛋夹灯(型号规格:RHN-TW13W-EGGYL/13W),对安装平面的夹持力不符合标准规定,被判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