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医疗建筑 > 要闻 > 正文

厦门公立医院7月15日起实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来源:福建日报 时间:2015-07-07 11:44:10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近日,厦门市政府发布《厦门市2015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定于7月15日起正式执行。

  近日,厦门市政府发布《厦门市2015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定于7月15日起正式执行。

  厦门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157项,体现为“两降两升”:实行耗材零差率,公立医院使用耗材按进价计费,推动医院合理选用耗材,达到因人因病诊治的目标;降低部分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和取消相关激光片价格;调高部分使用耗材较多的手术类价格;调高部分体现技术能力的诊察费价格。对于厦门市的公立医院现行的5个级差的诊察费价格中的普通医师(主治、住院医师)诊察费、中医辨证论治费不作调整,提高副主任及以上医师诊察费价格。

  为确保此次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的顺利出台和实施,厦门市政府还配套出台了提高参保人员医保待遇、完善医疗救助政策等配套措施。

  从7月1日起,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年55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600元,其中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在2014年430元的基础上提高40元,调整为470元。同时,进一步降低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社会统筹医疗基金的起付标准。

上一篇:江西省医疗卫生项目建设预获国家投资9亿元
下一篇:卫生计生委将发文促互通互联 医院信息化建设或加速

关键词: 厦门 公立医院 医疗服务 价格改革
分享到:
[责任编辑:王云]
免责声明:本站除了于正文特别标明中装新网原创稿件的内容,其他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互联网,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全部或者部分文字、图片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站所发布图片或文字内容若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工作人员予以解决。QQ:2853295616 手机:15801363651。

招标投标更多>>

在建信息更多>>

政策法规更多>>

最新专题更多>>

推荐品牌更多>>